入世?出世?


2336 期(2009 年 5 月 31 日)
◎ 問道 ◎ 許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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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圖書館翻閱八十年代的《突破雜誌》,重讀你以前的專欄「人世間」,愈讀愈有意思。佛教常說「人間佛教」,又強調「法住於世」;基督教原本也有「道成肉身,住在人間」,但偏偏現時愈來愈抽離。究竟基督教是「入世」抑或「出世」?

  

  你在這裡提起我四分一個世紀之前寫過的東西,實在有點「造馬」之嫌,希望編輯同工多加留意,以免瓜田李下。

  當年加入《突破雜誌》工作,主要的原因正是因為它「進入世界」。曾經有朋友無意中在市政局圖書館看見我的書,感到十分意外;但倘若談論信仰的書都在教會的書架上,只有基督徒看得懂或有興趣看,那又有甚麼意思?近代探討信仰與人性最深刻的著作,都是在教會之外,譬如杜思托也夫斯基和托爾斯泰。

  這「進入世界」有兩重意義:其一是在實質上脫離教會的四幅牆,融入社會;其二是在心態上脫離小圈子的意識形態,與外面的世界接軌。

  我小時候住過徙置區,讀教會辦的學校、用教會設立的廉價醫療;天主教會免費派麵條派奶粉的時候,也有去排過隊。那個時候,起碼我主觀地不覺得他們是以物質作為誘餌,以達到「贏取靈魂」的目的。他們較多是因為看見人餓了就給他們吃、渴了就給他們喝、作客旅就留他們住、赤身露體就給他們穿、病了就看顧他們、在監房就去看他們,並沒有以聽福音或信耶穌作為施贈的代價。這樣的支出預算,恐怕在近年的福音派教會也未必能夠通過:我們這樣做跟一般社會服務有甚麼分別?而倘非跟福音事工有直接明確的關係,又怎麼向會友交代?

  至於近年強調的短期宣教、全民佈道、草木皆兵,在姿態上不錯也是走到街上,可是心態上卻是挺封閉的。我們鮮有花時間去明白他們的想法和需要,而只是一股腦兒地將我們認為是對是好的東西「灌輸」給他們。他們最好能夠接受,並且有所回應,不然的話也只能夠“Take it, or leave it”。

  究竟基督教是「入世」抑或「出世」?可以說一方面它既非「入世」亦非「出世」,另一方面卻既是「入世」亦是「出世」。「入世」與「出世」並不是描繪信仰最合適的概念工具。用聖經的說法,它是「在世而不屬世」:「在世」,是因為它從來不用刻意「進入」,世界本來就是它存在的自然環境;「不屬世」,是因為作為生存意義的指涉,它必然不屬於這個世界。

  舉個簡單的例子,音樂表達於每個音節和音符,但將不同的音節和音符拼湊起來,卻又不一定就是音樂。或者說文學存在於詞彙與句子之間,但任何詞彙與句子的組合,卻又不等於文學。音樂大於音符的總和,文學高於詞句的組合。存在而不從屬、「在世而不屬世」,大概就是信仰與生活之間的關係。

  想像你向想聽音樂的人講論樂理,向想聽故事的人介紹文法體裁。這樣,雙方的氣餒是可以預計和理解的。這恐怕亦是現代基督教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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