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在情感、知識及專業方面,我都不信任理論。......這些理論的建構要求以關鍵的實驗去驗證其真偽。一旦被推翻,理論就會被取代。它們可以用數學或邏輯的形式來表達。但如果從理論的角度去處理人文學科、歷史研究及社會研究,以至文學及藝術的品評,我覺得是虛偽不實的。關鍵的實驗及驗證並不適用於人文學科(除非是在物質的、紀實的層次)。我們對人文學科的反應是直覺的敘事。在語意無邊的活力中,在意義的洪流裡,在詮釋不受規限的交互作用裡,唯一相關的議題是個人的選擇、品味、親切的回響或充耳不聞。柯立芝並沒有排斥撒姆爾約翰遜,畢卡索並不比拉斐爾更優越。在人文的領域裡,『理論』不過是失去耐性的直覺。
我認為當前理論在文學、歷史、社會學等論述的勝利無非是自我欺騙,是懾於科學的威望而作出的妥協退讓,對我而言,這種抽象規畫既不能改變,也不能傳達個別化的生命力。......沒有兩隻憤怒的獅子會吼叫出同樣的英勇故事。受到布雷克『細微殊性的神聖』所迷惑,也目眩於在棋賽裡,走了頭五步之後,棋局發展的機率超過宇宙中的原子數量,我發現自己已經孤立於目前理論主導的風潮。解構主義、後現代主義,以數學模式(數學往往假裝無辜)應用在歷史和社會研究上的遊戲,主導了當前學術批評所追求的氣候。」 ─ George Steiner,
“rrata: An Examined Life”
pp5-6
我一直認為,「人文」(humanities)跟「科學」(science)之間存在著一種相當根本和內在的矛盾。以科學的原則去處理詩歌、文學、歷史甚至音樂,未免跟它所研究的事物從本質上出現差異。我的意思是,我們當然可以這樣做,卻無可避免地在研究的過程中扭曲它們,因為「人文」的價值往往在於其「殊性」(particularity),強調這個與那個之間恐怕是最些微的差異,而理論最主要的責任則在於找出它們的「共性」(commonality),至終追溯到它們之間最大公約的原則,以確定它的普遍解釋能力。
齊白石或徐悲鴻的一幅水墨畫,跟傍晚掛在旺角銀行閘門上那堆中國畫有甚麼不同?都是蕭邦的一首樂章,為甚麼李雲迪或郎朗彈奏起來就是不一樣?當沙特在巴黎的咖啡廳寫他的小說《嘔吐》,域陀法蘭高正準備步入奧斯維茲,並在那裡得到《人的意義追尋》的靈感。此中存在著一種怎樣的弔詭?
畫畫有它本身的基本方法與技巧,音樂亦有其客觀的原則與道理,並且可以反映於可以客觀掌握和量度的內容。可是經典的曠世之作,卻總是在可已考取的級別以外。我們可以用甚麼尺度去量度梵高的《星夜》或畢加索的《格爾尼卡》?可以用甚麼標準去鑒賞貝多芬的《命運》與《田園》,或柴可夫斯基的《悲愴》交響曲?抑或,在藝術的世界,永遠是人的創作與表現,成了那些領域的鑑別標準?
倒果推因,我們當然很容易就可以指出法國大革命與中國文化大革命在歷史、社會、政治、文化上的差異,並因而帶來截然不同後果和影響。活在當下,誰又能夠預料一個危機的出現是歷史的契機還是災難的序幕?
請證明上帝的存在!
可是我們甚至不能證明自己的存在。事實上就連笛卡兒那著名的「我思故我在」,亦無法通得過現代語言分析的解剖。至於要求科學上的驗證,那就更連擺上討論桌的基本條件也欠奉。畢竟,誰證明些甚麼?
在重理而輕文、重具體實效而輕精神價值的社會裡,一切不可觸摸、量度、檢驗和分析的事物彷彿失去其存在的價值。懾於科學在現代社會的威望,不單是文學、歷史、社會學等論述向數學邏輯的理論模式作出妥協退讓,就連宗教信仰亦難逃數理邏輯的檢視和鑑證。只是「證明......存在」的論證模式實在是相當低層次的實驗室習作;而離開了實驗室,它就再沒有任何有意義的存在價值。正如基本樂理可以是學習音樂的入門,卻無能成為鑑辨大師作品的標準;同樣,能夠被證明的,通常都是最無關痛癢的。而我們卻彷彿將它奉為宇宙間最高的真理原則!
在人文的領域,「理論」不過是失去耐性的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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