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叫做「信了主」!


2273 期(2008 年 3 月 16 日)
◎ 羊圈守望 ◎ 區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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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者安好!

  本人和男友同居了二十五多年,一直沒有去註冊結婚,因為不相信一紙婚書真的有能力維繫一段婚姻,而且眼見不少信與不信主的夫婦都有離婚收場,故此,一直沒想過去註冊結婚的必要!

  我在一個月前信了主,而同居男友也表示支持我,但他表示完全沒有興趣,所以我尊重他沒有強逼他返教會。有次聽見牧者講,沒有註冊而同居的人,都是犯了姦淫罪,是不要得的行為,當我聽見後,內心很不舒服,自問我和男友的同居關係比有註冊的夫婦感情更好,更堅固,我絕對不能接受自己二十五年犯了姦淫的罪名在身上,我和男友現在都接近五十歲,難道現在才走去註冊結婚嗎?

  假如我們決定不考慮註冊結婚,我是否需要離開教會,不應去沾污教會的名聲呢?又或者,我是否需要和男友了斷二十五年的感情才有資格繼續返教會信主呢?

Rubby 上

  

  Rubby 讀者,

  大概你意想不到,「信了主」會帶給你晴天霹靂般的震撼衝擊吧。你的「短信」是這個專欄歷來最長的一則問題。可見你情緒之洶湧。你的疑惑似難亦易,似易亦難。我也寫上這個專欄歷來相對最短的一則回覆,讓你想想兩方面。

  眼見不少領洗的教徒都表現欠佳、認識不少未信的人比信徒更有愛心,「信主」並不保證做好人;因此根本不必信教,根本沒有需要「信主」。除了悲天憫人之外,更是充滿自信,這樣的思維邏輯,難道真的立得住腳嗎!

  我只要聽「(口岩)聽」的話,我只想有舒服感覺,我只望有人肯定我,我只祈求幸福快樂,……;若非如此,我去教會幹甚麼。「信主」是像這樣「自我本位」呢?還是讓「主」作主,祂是至高的準則,來陶塑、以至改造我?

  沒有人會甘心被屈罪、被定罪。教會也不是一個定罪之所,卻是引導人得到罪中釋放之處。不過,如果人根本不認為自己犯罪的話,那麼教會又從何去讓人經歷釋放呢!「信主的人」又從甚麼釋放出來呢!

  我看你有真誠、願意「信主」。我也為你慶幸,你處於激烈的心靈鬥爭之中,顯示了「真理的聖靈」在你心中提醒你。你是初到教會者,鼓勵你找牧者傾談。祝福你既然「信主」、就要決心「信到底」。

主僕區伯平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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