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應有的二、三、四本質


2263 期(2008 年 1 月 6 日)
◎ 交流點 ◎ 陳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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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蔡兄文中指出大部分市民均不介意立法會議員的加薪課題,只是不滿部分議員的失職表現導致對加薪有所微言,若能做好議員的本分,盡忠職守,自然便提高議會的質素,筆者認為他們應做好下列二、三、四本質:

  (一)「二項目標」

  面向群眾:所有議員不論來自何種界別、背景,均須時刻提醒自己要面向市民,最終目標是服務市民,為民請願,達成大部分市民的心願。

  走向群眾:議員做的一切事,久而久之會脫離市民所需,很少聆聽市民心聲,很少接觸市民,更遑論向市民交代,這是基本目標之迷失,故議員須經常調較正確方向。

  (二)「三項職責」

  多出席會議:據調查所得,有部分議員出席率甚低,少於一半,如此表現焉能為民請命呢?故議員必須重視份內會議。

  多參與討論:在議事過程中,不但發表意見,更要經常作出提問,使每項議案或條例均經過充分的反映與討論,為市民謀福。

  多事事關注:議員無疑是大忙人,日理萬機,但不應以忙碌為藉口,而少關注市民所需,造成整體市民利益遭受損失。

  (三)「四項切忌」

  不要為政黨利益作大前題。

  不要為己利而犧牲公益。

  不要以個人榮辱為議事關鍵。

  不要馬虎因循處理任何議案之決定。

  議員若能做好上述之事項,必能提高議會的質素。

(宣道會錦繡堂顧問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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