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議會質素


2263 期(2008 年 1 月 6 日)
◎ 交流點 ◎ 蔡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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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會議通過下屆立法會議員的月薪由五萬六千多元增加至六萬五千多元,並且新增相等於總薪酬一成半的任滿酬金(約四十七萬),以及每年二萬五千元實報實銷的醫療費用,惹來不少市民的批評,認為加幅太高。

  平心而論,六萬多元的月薪其實不算太高,相對於公務員的系統,這不過是一個高級公務員的收入,離首長級還遠;而不少有一定年資的專業人士,收入都遠超此數,此外,醫療福利和任滿酬金亦只是一些基本保障。惹來市民的強烈反彈,相信是對議員表現不滿的情緒反應。

  但市民若果期望議員能全心全意服務市民,那麼令他們毋須再為基本生活開支而掛慮,收入足夠供樓、養兒育女,以及為退休作準備等,才能鼓勵更多人全職擔任議員。另一方面,一些可以實報實銷的開支,其實更加應該提高,因為議員需要更多的支援,包括高質素的助理和研究人員,才能提高他們對政府政策的批判能力和議事質素,令議會不至淪為一個信口開河,只懂胡亂罵人的場所!

  當然,有權利就有義務,既然議員加薪,就更應加強其問責性,包括在議會內的出席率;與選民接觸的次數及成果;就各議案和法例的立場和投票取向等等,都應主動向選民交代。另一方面,既然領取綜援的人士若果兼職會被扣減綜援金額,那麼議員若有兼職亦應該按比例扣減,才能令市民心服口服。

  也許有人會說,不鼓勵兼職,會令一些收入遠超議員薪金的專業和商界人士對參選卻步,但從事公職本來就不能單單向錢看,而需要有強烈的使命感,何況立法會議員的權力和尊貴社會地位,本身亦是另一種的補償。現時立法會的議事質素強差人意,希望提高薪酬有助鼓勵更多議員全職參政。

(明光社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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