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如實報道


2193 期(2006 年 9 月 3 日)
◎ 交流點 ◎ 溫燕蘭(香港基督徒新聞從業員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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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商人經營下的傳媒工作不能如實報道是可以理解,但在基督教機構下工作,發生同類的情況,便喚起了疑惑。

  我們當記者、編輯的,絕不會預設立場、隱惡揚善,只懂唱好,相反,我們必定是如實報道和編輯,把好的、壞的全部羅列出來,讓讀者自行判斷。

  可是,有弟兄姊妹在處理真實見證時,卻被教導必須「隱惡揚善」,不要把教牧同工、教會、機構做得不對不恰當的事情報道出來,因為這樣做會挑起「爭端」、「破壞關係」,而且我們是傳福音為要的。以上的教導好像是合情合理,好一句傳福音,甚麼也給壓下去了,其實,說穿了只不過是害怕失去奉獻支持。

  翻看聖經,不是好壞的事情也如實地記載下來嗎?遠至創世記的阿伯拉罕在成為信心之父前,不是也有犯錯犯罪嗎?又如大衛一方面是認識神,另方面卻設計殺人夫奪人妻;就算是新約聖經,耶穌的門徒彼得不認主;保羅未成為使徒前的惡行等等不是如實報道的好例子嗎?我們認識福音不是來自聖經嗎?聖經不是也傳福音嗎?

  既然有心辦傳媒工作,是否應負起監察的作用?把真實的見證報道出來?還是怕開罪財雄勢大的教會,怕失去奉獻支持?在這樣機構工作的弟兄姊妹,又是否以傳福音為名,繼續「隱惡揚善」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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