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仔被斬傷,留醫仁濟醫院已進入第三日......賢仔昨對到訪的區議員黃家華表示,多謝社會人士關心,他會堅強面對,努力康復。黃問他現在最想見甚麼人,他說希望見到劉德華、陳慧琳。」《蘋果日報》28.8.2005
遭冷血兇徒斬傷的七歲稚童,蘇醒後對探訪他的區議員說,他最想見的是名歌手劉德華和陳慧琳,翌日陳慧琳即在百忙中親往醫院探望他。
孩子被斬得遍體麟傷,生命懸之一線,社會人士無不動容,觸發每個人的惻隱之心。特首發表聲明,信誓旦旦要緝拿兇徒歸案,更派人到醫院代為慰問,並送上禮物。保安局局長在電台節目為孩子點播聖詩「奇異恩典」,遙寄祝福。警務處處長表示警方非常重視以兒童作目標的暴力案件,又說已下令重案組全力緝兇,不於過任何一條線索。
醫院方面,亦派出最優秀的醫護人員,為孩子搶救和做手術。而院方亦派出一名心理學家,到病房為孩子進行輔導。教育界人士、社福界人士、各大傳媒和專欄作家,亦紛紛表達關懷和慰問,一時間整個社會洋溢一片愛心。
社會暖洋洋,各界人士總動員為一個七歲大的小孩子寄以祝福和關心,誠然是一件好事。但這一代孩子最大的不幸,是社會對他寬容、關愛,父母和家人卻對他暴戾、嚴荷。社會立例保護兒童,學校早已嚴禁體罰,連罵也不容許;但家庭暴力卻有增無減,無辜稚子甚至嬰孩常遭施虐,虐打虐殺的個案層出不窮。
七歲大的孩子,父親原來只得二十七歲,兒子兩歲即離婚,此後孩子即與祖母同住。母親誕下他的時候才十七歲,可以想像她的成熟程度。孩子自幼即欠缺正常的家庭生活,令人想起廿多年前歌手陳美齡唱的Nobody's Child。
誰傷害得孩子最深呢?手起刀落的兇徒固然十惡不赦,應受法律制裁。但生了孩子又把他撇下不理,或者在精神、肉體上施以有形無形虐待的,更是罪無可恕。耶穌說殺靈魂比殺身體的更加可怕,這話值得三思。
社會成立愈多甚麼護苗護幼基金,愈顯示這個社會的家庭制度已面臨崩解。父不父、母不母、家不家,才是孩子受害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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