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你好!
本人認為合約制並不適用於聘請教會傳道人。首先牧人要認識你的羊,以一間二百人的教會來說,要記得每位赴會者的名字和特性已非易事,同時間又要取得羊兒的信任和作進一步的關顧和牧養,當中所要花的心力和時間又豈是一年合約期足用。再者,教會要求傳道人全心全意委身事奉牧養群羊,但又不全心全意奉養牧人,年年隨俗考評,彼此的關係就繫在一紙合約上,根基何等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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