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就「性傾向歧視」進行民調
關注組織發動一人一信行動籲表態


2113 期(2005 年 2 月 20 日)
◎ 要聞

分享: 推特推介 Whatsapp 電郵推介 電郵 臉書推介 臉書 推特推介
 

▲維護「一夫一妻」婚姻制席的維護家庭聯盟,繼去年舉辦宣揚家庭價值的活動後,現正關注性傾向歧視條例。(資料圖片)

  加拿大一位教師因在報章撰文討論同性戀的健康與道德問題,結果失去教書的權利;瑞典有一名牧師,因為在教會講道時根據聖經批評同性戀行為,被法庭判監禁三十天。這些事件會否有可能同樣在香港發生? 

  民政事務局在同性戀組織的催迫之下,已傾向為「性傾向歧視」立法,將於四月進行意見調查,若有逾半受訪者支持立法,便會隨即展開立法程序。事實上,「性傾向歧視」跟性別歧視、殘障歧視不同,並不是毫無爭議的,有關注條例的教會組織形容:「這是一條危險的法例!」他們最擔心的是倘若這條例成功立法,「一夫一妻」的家庭制度將受到嚴重挑戰。

  由多位教牧同工及教會機構發起的「維護家庭聯盟」與多個組織,已手研究及關注政府就「性傾向歧視」的發展,他們認為性傾向歧視立法是一條具爭議的立法,根據外國的經驗,這條法例不斷遭到濫用,危害到對同性戀持異見者的言論自由、思想自由。有關組織認為性傾向歧視缺乏堅實的立法根據,並且立法有違多元、平等原則。

  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教會組織認為,反歧視是現代社會信奉的共同價值,然而歧視卻是一個含糊的概念,容易被誤用及濫用。現代社會追求自由與平等,卻應避免出現「人人自由平等,但有些人比別人更加自由平等」的情況。

  據悉,有關組織將於日內刊登的公開信中,表示他們是尊重同性戀者,是因為他們作為一個人就應該受到尊重,而非認為同性性行為不具爭議。然而一旦性傾向歧視立法,等於宣告同性戀跟異性戀一樣正常,與性別歧視、殘疾歧視等沒有相同的立法基礎。

  維護家庭聯盟將會聯同多個組織,發起「一人一信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行動。建議基督徒及市民大眾就個人的職業及身分發言,將「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意見致民政事務局、特首、平等機會委員會等政府機關(詳見左表)。

   民政事務局

  傳真:2591-6002

  電郵:hab1@hab.gov.hk

  地址: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1字樓

  

  行政長官辦公室

  傳真:2509-0577

  電郵:ceo@ceo.gov.hk

  地址:中環下亞厘畢道中區政府合署中座5樓

  

  平等機會委員會

  傳真:2511-8142

  電郵:eoc@eoc.org.hk

  地址:灣仔港灣道1號會展廣場辦公大樓20樓"


【要聞】

【教會、機構短訊】

【教會之聲】

【時事透析】

【息息相關】

【黃金歲月】

【羊圈守望】

【畫中有話】

【人間如話】

【誠心所願】

【教會今昔】

【文林】

【神學探索】

【真情真性】

【牧養全攻略】

【交流點】

【未圓語絲】

【中年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