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被海嘯沖向「不可知論」


2111 期(2005 年 2 月 6 日)
◎ 文林 ◎ 徐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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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亞海嘯之後一個月來,坊間及教會界都紛紛輿論。令人奇怪的是,不少報章的編輯或名筆毫不避諱地用上「天譴論」字眼,反而教會中人卻極之害怕用上這種帶冒犯性的「神怒論」,甚至連筆者用上僅屬防護性的「神義論」(參本報一月九日拙文)也有人容不下,聲稱「聖經信仰堵住了『神義論』的口」云云(引自何榮漢於一月二十三日在本報發表的鴻文),但就海嘯我們可從聖經知道甚麼,我們似乎又不知道甚麼,像大談不可知論。

  對於何文總結說「主耶穌基督親自來到世間,以自己的生命與人同受苦難,否定了這種『神義論』的思維方式」作為他對苦難問題的解答,筆者絕對認同上述答覆中前兩句的「同苦論」,但這並不構成、並非須要、並無邏輯否定末句提及的「神義論」。因為,「神義論」根本並非如何文所申述的那番論說。

  或許,何文一開始論到那些持天譴論的人帶有「十分可怕的原教旨主義的傾向」,就將這種「替天行道、替天說話」的神授氣焰,也包括神義論者在內,其實兩者是南轅北轍。因為,天譴論者是人扮成神定人有罪,神義論者卻反向地是人定神有「罪」(即人在苦難上怨神不義)時維護神是義。神義論是自奧古斯丁起發展到當今的懷海德、John Hick、Richard Swinburne等人嚴謹的護教神學一支,與聖經及正統信仰並不衝突,嘗試以理性的言論(雖然理性並非萬能)為神的慈愛在天災人禍難題中作辯護。

  事實上,慈愛的落實往往也包含公義與審判。因為,若慈愛的施予涉公正,就需要公義;若慈愛的勸誡遭拒絕,就帶來審判。沒有公義與審判的慈愛隨時變成「溺愛論」。因此,在我們高舉愛心賑災的同時,也要反省人作為有神形象的大地託管者,面對人禍天災時必須自問:是否人在公正、公平、公義上失職而闖禍?是否人對真理勸誡掩耳不聽致遭災?在苦難上單單講愛心同行那類永遠「神學正確」之言,也是如天譴論般走上極端。當然,我們絕不可奉行原教旨主義無憐憫地責備人,但信徒也絕不可放棄責任(像昔日眾先知)提及聖經中公義與審判的歷史教訓。

  當筆者因南亞地震海嘯查讀聖經中地震的經文時,就赫然發現父神在人類歷上經常以地震來「伴奏」祂威嚴的訓示,而啟示錄描述的末世過程中七印、七號、七碗三次災難期交接之際,在關鍵時刻都有地震伴隨,且是愈震愈大(參六12,八5,十一13、19,十六17-20),可見地震並非普通天災「咁簡單」。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講解末日先兆提到地震是兆頭,正好令我們此刻再次儆醒,或許今天世界各地的光景很接近挪亞時代的「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或許今天受災地區和不少地區的政治、經濟、社會、道德、宗教上的不義都達到神不再容忍的地方,以致就在一個全球各地人民代表性地聚集在一起的「最佳時間」(即聖誕大假令各地遊客匯聚南亞)來一次全地警誡。筆者要一再強調:這只是「或許是」,但不是「絕不是」。

  筆者不知道南亞海嘯是否神特別的作為,只知道神常藉天災勸啟人類,願有耳可聽的,都聽出神要我們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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