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現代詮釋學背後的哲學觀(三)


2060 期(2004 年 2 月 15 日)
◎ 神學縱橫 ◎ 王文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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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期維根斯坦的「語言遊戲說」:

  維根斯坦的後期哲學思想,當以《哲學探討》一書所呈現的思想為其分水嶺,維根斯坦一方面反對精確性的理想,放棄了對理想語言的追求;另一方面,他還批判了《邏輯哲學論》中的絕對主義和原子主義。

  後期的維根斯坦認為:語言是一種工具,語詞也是一種工具;作為工具,語言和語詞有各種不同的用途,就像工具匣中的工具,它們的功能有很多種。一種工具,其本身是沒有甚麼意義的,它的意義在於使用它。語言也是這樣,他說:「一個語詞的意義就是它在該語言中的用法。」(the meaning of a word is its use in the language《哲學探討》,3)換言之,知道語言中的一個詞所指的對象,並不等於理解了這個詞的意義,只有當我們掌握了它的各種用法,才真正領會它的意義。

  維根斯坦認為語言關連於生活環境之中,他說:「想像一種語言就意味著想像一種生活形式(a form of life)。」(《哲學探討》,9)所以邏輯性語言不夠用,而日常語言的用途較廣。對他來說,語詞的用法之間,只有相似性,沒有共同性,因此他把語言比作「遊戲」;每種遊戲都有一定的規則,同樣的,語言也有一定的規則,即「用法規則」,而語言的規則體現在人對語言的使用中。

  既然維根斯坦否定了語詞含有實體性的意義,每個語詞的意義只在於其實際使用,於是每個語詞皆是處在歷史的生成過程中;這麼一來,我們當然不可能對任何一個語詞的意義作出完備而準確的詮釋;而且語意在乎該族羣如何用詞,由是遊戲規則的多元性幾近必然。以上種種觀點,皆成為後現代詮釋學孕育的養分。

  德里達的「解構主義」:

  德里達(Jacques Derrida, 1930-)的「解構」理論主要是針對整個西方形而上學的傳統,即他所謂的「邏各斯中心主義」的傳統,所謂「邏各斯中心主義」是指:人們歸根到底要認定某種由語言表達的最終的真實,總得有一種不受質疑的「真言」,一種語言文字與其語意最終合一而不可再分的「邏各斯」(logos)。他認為這傳統有一個致命的矛盾;德里達認為,既然這些結構的「中心」都是不可質疑、不可闡釋,既然這些「中心」實際上都是置身於結構之外,所以這些結構又都可以說是「中心消解的」(decentered)。一旦「中心」不復存在,那麼結構系統中原先在價值意義上被認為是主要和次要的對立關係,不就統統可以顛倒過來了嗎?

  德里達在當代所要「解構」的對象正是「結構主義」;結構主義者認為對象是由成分組成,而成分之間又存在著一定的結構;要了解對象或成分的性質,就必須首先了解其整體結構的性質。而所謂的結構又可分為表層結構和深層結構,真正決定對象性質的,不是表層結構,而是深層結構。因此,發現對象的深層結構便成了結構主義所要從事的主要工作。

  另外,德里達的「解構」理論也同時衝著「語音中心主義(phonocentrism)來的,所謂「語音中心主義」是指一種把語音或言語作為語言之本質的語言觀。它認為在對思想的各種間接表達方式之中,言語是最好的表達手段,因為人們說出的聲音能在短時間裡與思想保持一致;相形之下,文字在本質上是含糊不清的,因為一旦文字被書寫下來,它就脫離了作者作為字符固定下來,由於作者的「不在場」(absence),它就很可能被誤解,從而掩蓋了它原初的意義。德里達認為「書寫」比「言語」具有更多實在性,所以要了解思想,還必須通過考查「書寫」這一關。但是他又認為「書寫」具有差異性,而且這差異性隨著時間流逝會愈來愈大。因此,他主張人們愈解釋,就愈發現這種解釋不是文本的確定意義,而僅是其他的一些解釋,即對其他解釋的解釋。

  換言之,德里達認為:符號(語言)的範圍與意義有無窮的變化;每一字或詞的意義必須牽涉其他字詞,永無窮盡,而且語言的脈絡也一直在變。因此,閱讀時應無限期地擱置任何權威性的詮釋。德里達的「解構主義」消解了文本有實體意義的可能性及合法性,他正是形塑出後現代詮釋學最極端的拆毀性之最佳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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