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備的基督教教育


2050 期(2003 年 12 月 7 日)
◎ 神學縱橫 ◎ 鄭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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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徒看重基督教的教育事工,因為「教育」是聖經常常高舉和強調的事工,雖然聖經從沒有出現「教育」此字,但相關的字眼卻不斷在聖經中出現,如教訓、教養、管教、訓誨、學習等。

  然而我們很多時提到基督教教育時,都是連接到教會的層面上,但嚴格來說,那只是教會的教育事工,未能代表全備的基督教教育事工。一個全備的基督教教育觀,從一個人的成長階段及基督教教育的影響性 來看,應為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及教會教育。

從教育的角度來看

  教育簡單來說可分正規教育(Formal Education)、非正規教育(Nonformal Education)及生活教育(Informal Education)。根據一九九八年就有關青少年教育發表的聯合宣言,正規教育是指「循序漸進的等級教育制度,由小學漸進至大專學府」;非正規教育是指「在正規教育以外有系統的教育活動 ,透過特定的學習目標,服務有特定學習需要的人士」;而生活教育是指「一個成長歷程,使每個人從日常生活體驗中,建立自己的看法和價值觀,獲得技能和知識」。

  另一方面,一個人若要獲得真正的教育果效,必須先得著知識的教導(teaching),然後藉著觀察(observation)、瞭解和判斷所學的知識是否正確適切,再將所得的結論,透過實習(practice)的過程去實踐。這種「教導(知識)-觀察(了解)-實習(實踐)」是基本的教育模式。因此,若要使信徒能得到更有效的學習,使靈命得以成長,就必須兼顧「教導」、「觀察」及「實習」這三方面的教育方法。

  換句話說,基督教教育所牽涉到的範圍應為全人的生活,一個人不單在有系統或制度下受教導(如學校),也在日常的生活中學習成長(如受家庭、朋友、傳媒或周遭環境的影響)。

從基督教教育的目的來看

  甚麼叫做基督教教育?基督教教育究竟是甚麼?雖然我們無法找出一個人人同意的定義,卻不難從各種不同定義中找出一些比較簡單而又清晰的定義,包括:「真正的基督教教育是以神而非人為中心的教育;是以神為開始,並在神引導下推行的教育;基督教教育的真正意義與目的是要使神的子民在性 情與品格上日漸像基督那般完全」(C. B. Eavey); 「基督教教育之重點在於激發信徒長成更像基督,基督教教育被視為人格與品德蛻變的一個過程」(Lawrence O. Richards)及「基督教教育是要幫助人發現神對生命的定義,讓人的生命得自由,並活出合神生活的生活方式」(Jim Wilhoit)等。

  綜合來說,基督教教育之目的在使人過基督徒的生活,那就是說,照基督教信仰而生活之生活(Thomas H. Gromme),亦就是神使用祂所揀選的領導人,使祂的兒女們所經歷的一個過程,這過程在神學上稱為「成聖」,在心理學上稱為「成熟(Kenneth O. Gangel)。

  按照以上的定義來說,基督教教育所牽涉到的範圍應為全人的生活,基督徒不是只在教會才接受教導,也應在家庭及學校中學習更像基督,並活出合神生活的生活方式。

  總的來說,任何基督教教育要完全的實踐,必須三者的配合,真正的基督教教育必須是一而三,也是三而一,即是任何人如果看基督教教育只是指是教會教育,或是家庭教育,或是學校教育等,都是不夠全備的,正如蕭克諧博士所說,基督教教育是關係整個人生的教育,它的實施不限於堂會,也包括家庭和學校,甚至廣及社區和一切有人生活、學習和工作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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