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難道今天仍然不知道


2006 期(2003 年 2 月 2 日)
◎ 交流點 ◎ 溫燕蘭(香港基督徒新聞從業員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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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的報章,有著不同的取向和讀者群。以一月十三日為例,如果你是報社的決策人,會如何選擇呢?又或以下列新聞來一次投票,先後次序會如何?

  當天本港的重要新聞有:

  1. 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在法律開啟年度儀式上,不提行業的發展,反而直斥港府在回歸後不斷將法律淪為達到政治目的的工具,並揚言法治不容妥協;
  2. 公僕薪酬水平調查最快九月完成,港府向行政會議提交次輪公僕自願退休計畫;
  3. 本港首宗神父涉嫌性侵犯男童案,受害人作供;
  4. 本港經濟漸露曙光,廣東省省長盧瑞華力主粵港經濟合作;
  5. 李明逵接任一哥機會高。

  做決定,往往是一件很艱難的事,「不知道」-是很多人的答案。是真的因為對問題不熟悉而不知道,但有沒有去了解有關問題?不知道,是敷衍推搪了事,不願意正視?假如真要你投票決定,仍願意拱手相讓你的權利嗎?

  說實在的,對於梁家傑的做法,真的感到由衷致敬。最低限度,他不但說出了很多很多的人的心聲,如果本港的法治繼續變質,如果政治沒有法治來制衡,恐怕......不敢想像下去。

  港府何解漠視六萬人上街?為何這麼倉卒的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大律師公會、律師會,為甚麼如此高調地一而再的站出來,他們為的是甚麼?難道真的要與政府搞對抗嗎?

  港府在多項事件上的處理(例如:居港權尋求人大釋法、除夕夜的清場行動),又是否在搞分化,製造矛盾?是港府只著重「一國」,忽略了「兩制」;還是東方的政治文化與西方的民主意識所起的衝突?

  當我們仍然擁有遊行、結社、集會、言論等自由,還可以隨便的說我們喜歡說的話,難道便不用珍惜?

  在任何事上是否仍然不願意作出決定?不願意表達看法,繼續抱著讓人替你決定的心態?這代表了甚麼?說穿了就是不想負責任!今天,還可以嗎?可以不為自己負責嗎?別忘記你我仍然活著,活著就是要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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