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子何辜


1988 期(2002 年 9 月 29 日)
◎ 親密家庭 ◎ 張甘慕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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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得有一次,小息時,有兩個學生走來向我告密。原來班中有一個同學,專門幫其他同學做功課,並收取五角錢一次作酬勞,我不太相信,於是展開調查。

  我得到進一步的資料,原來那個學生代人做的功課是「報章剪輯」,只要把新聞剪下,貼在A4 size 紙上,然後寫幾句自己的感受,再加一個標題便是了。以我記憶,這學生的字體是不錯的,以他的精明,去模仿其他同學的筆跡,應該不難,特別是這類三數十字的個人感受或短評,老師的確不易發覺。

  掌握足夠的資料後,我便「採取行動」,叫他放學後留下。首先,我要證實代同學做功課這件事是否真確?他點頭承認,雙眼開始泛著淚光。

  「為甚麼?」我問。

  「因為我希望多儲一點錢。」他聲量很細。

  「媽媽沒給你零用錢嗎?」

  「有,但我不敢向她多要,她常說賺錢很辛苦。」

  「你要那麼多零用錢幹嗎?」

  「下個月郵局將發行一套新的首日封,我很想買,但不夠錢。」

  這是一個較特別的個案,我應冠以他甚麼罪名去懲罰他?騙財?貪財?都不對,他是有付出勞力的,只是用在不正確的途徑而已。於是,我教訓他:「你犯的錯是縱容了懶惰的同學,使他們失去了學習思考的機會,還誤以為金錢真的可以操縱一切。」最後,我沒有懲罰他,只叫他回家好好反思。

  那天晚上,湊巧兩個女兒在翻閱她們的集郵簿,我靈機一觸,問她們有沒有相同的,可以送一些給我。

  「媽咪,你也集郵嗎?」女兒問。

  我把在學校發生的那件事向她們和盤托出。

  「你準備把郵票送給他?」四隻眼睛睜得大大的質問我。

  「其實,叫他代做功課那幾個犯的錯更嚴重,是他們先用金錢去利誘人的。」

  我捧著女兒們給我的郵票,去到課室,向他們宣布一個新的「獎勵計劃」,凡是默書九十分以上,功課甲等,沒有被其他老師投訴的同學都可以獲贈郵票一枚。結果,第一個向我索取郵票的,正是替同學做功課的那個小子。

  很多青少年人,年紀太輕,是非對錯難以判斷,實在需要教育工作者在適當的時候,給予正確的輔導。我相信,我處理這件事的方法,比重重的罰他一頓來得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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