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也是無謂,盼望也是徒然......讓他不見也罷了!」是本欄作者巧兒的心聲(第一九四四期稿),其實,這也正是所有失婚或失掉配偶的人士應有的樂觀態度。否則這個從轉變身分而產生的包袱,會愈背愈重,到最後支持不住時,可能引致其他更大的傷害,例如精神分裂,虐待幼兒等。
其實,在人生旅途中,上帝賜人有不同的快樂泉源。美滿婚姻生活只是其中之一部分,但絕非全部快樂。就如傳道書二章二十四節所說,我們每天可以暢快地吃喝和工作,也是喜樂,是出於上帝之恩典(意譯英語CEV版本)。除了夫婦關係是快樂的一部分外,其他的親戚關係,例如姨媽舅父,叔伯姑姐,以及表兄妹等,只要我們能夠珍惜與他們的關係,也可以帶給我們不少的快樂。
從另一角度看身分的轉變,也可以說人生必經之路。年少的時候,我們是父母的子女,我們的快樂(或不快樂)多是從父母而來的;但年長後,離開父母,身分轉變了,快樂的來源也跟着轉變了,這時候,我們的快樂可能是來自配偶、子女、同事,或新交的朋友們。到了中年,快樂可能是來自孫兒,或未自退休的身分轉變。再過一些時候,美滿的婚姻也必會因為喪失配偶而成為鰥夫或寡婦,若仍存的那一位不能從其他途徑尋回一些寄托和快樂,就必會痛苦非常,悲悲慘慘的孤獨地生活下去。
所以,若是年青時失婚或是喪偶,其實只是人生身分轉換的另一小節。既然盼望也是徒然,不如收拾心情,以樂觀的態度去找尋另一快樂泉源。基督徒可以勤返禮拜堂,為主作二而找到快樂,更可以籍著較多時間,進修一些課程或學位,或利用時間重新與久未謀面的遠親近親,重修關係,也是十分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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