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請積極就性傾向歧視問題表達意見


1927 期(2001 年 7 月 29 日)
◎ 交流點 ◎ 蔡志森(明光社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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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屬下的「研究性傾向歧視問題小組」已定於八月二十日在立法會聆聽各團體就有關問題的意見。這個小組共有四位成員,其中主席何秀蘭、成員劉慧卿和陳偉業都是上次立法會選舉時同志團體大力支持的候選人,另一位蔡素玉則沒有清晰的立場,而在過去幾次會議,他們都大力批評政府各部門及紅十字會歧視同性戀者,例如不容許同性戀者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公屋,拒絕男同性戀者捐血等。他們想推動立法的意圖十分明顯,並得到平等機會委員會的大力支持。在去年年底民政事務委員會的有關聆訊,有十五個團體出席,其中十三個(包括基督徒學會;基恩之家和婦女基督徒協會)都要求通過性傾向歧視條例,容許同性戀者結婚和領養,並要求教育和宗教團體不能豁免,只有宣道會區聯會及明光社反對!

  今次該小組再次召開聆訊,若反對團體的聲音繼續微小,恐怕落實制定有關法例指日可待。希望各教會、機構及弟兄姊妹能積極作出回應,包括:派代表出席八月二十日在立法會舉行的會議並發言。各團體若未能出席,亦可在八月十一日前將意見書送交立法會。

  此外,亦可鼓勵弟兄姊妹以不同專業和身份(例如教師、律師、醫生、社工及家長等),致函各大報章或致電電台就有關問題表達意見,討論性傾向歧視條例對社會倫理、家庭結構和青少年的影響,莫讓鼓吹同性戀的言論成為輿論的主導聲音。但所有發言務必保持理性,勿作人身攻擊。

  我們不同意的只是同性戀這行為,並反對一些對社會倫理做成衝擊的法例,但我們亦反對任何人對同性戀者採取不合理的歧視行為,並尊重他們和其他市民一樣有接受教育、醫療和社會福利的基本權利。我們深信上帝愛每一個人,但愛一個人不等如認同他所有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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