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召命的自由


1812 期(1999 年 5 月 16 日)
◎ 交流點 ◎ 胡志偉(宣道會元基堂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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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完了白基瀚博士主領的「教牧更新靜修營」,再度思想講員於營內提及個人召命的必要。無疑,信徒對召命的認識,有助我們放下甚多不必要的包袱,輕身上路去。既認定神是一切事物之主,信徒可安然接受主的差派,在不同行業崗位上活出召命,履行祭司的事奉。

  可惜,不少信徒對身處的世界存在聖俗的二分法,將之套用於職業上,就簡化為「信徒應否替媚俗的大眾化報紙工作?」問題本身的誤導性,必把答案推到「最好不好!」若果神是工作的真正老闆,哪怕我任職的機構是賣「生果」、「方位」或「天氣」,我仍然心安理得地工作。筆者得承認有教牧或熱心信徒對俗世心存敵視,懷著「堡壘心態」看待教會以外的一切事物,禁阻信徒踏出城外,於是信徒理想的職業只有教師、醫護、社工與文職等;工作非主日休息不可,工時以不影響堂會運作為重。難怪信徒與教會對周遭世界的影響愈發稀薄!正因甚多信徒主動撤離具戰略性的位置,就如信徒棄前方搶灘進攻據點,卻置重兵在後防補給陣營,必然落在捱打狀態。

  反觀聖經人物,約瑟服事拜祭異教多神的法老,並娶供奉偶像的祭司女兒為妻(創四十一45);尼希米任職亞達薜西王酒政工作(尼二1);但以理更通曉巴比倫「各樣的異象和夢兆」(但一17);而以斯帖下嫁異教的瑪代波斯亞哈隨魯王(斯二17)及至新約,耶穌基督的家譜更令人吃驚,居然包括稱為妓女的她瑪(創三十八;太一7);而耶穌身旁的女性也有受人非議的(路七36-50)。

  華人教會若果繼續盲從「道德主義」,自設不必要的禁區,信徒作光,只能在光明正大的場景,卻忘了正是黑暗之處需要光輝;信徒作鹽,只是積聚於鹽瓶內,卻不敢灑落在食物之中,教牧對信徒擇業的「保護主義」,不自覺地把信徒的光放在斗底下,而不是放在顯眼之處(太五15)。我們需要突破框架,鼓勵不同恩賜信徒投身各行各業,忠於職守,在各個領域中築壇獻祭,重建祭司的召命。當教牧與信徒認清職業不分聖俗與高低,各自活出神所委託的召命,就能滿心歡喜欣賞所從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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