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基督如會幕般的臨在


2967 期(2021 年 7 月 4 日)
◎ 釋經講道 ◎ 何善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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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降臨後第六主日

  (林後十二1-10)

  哥林多後書第十章以後,保羅不停遊說原讀者改變「誇口」的緣由。誇口本身並不是問題,甚至可以是好事(參林後十13-18;十一21b-33);但若誇口的緣由跟未信耶穌前的你相差無幾,像那些傳另一個耶穌的「超級/假使徒」(十一4-5,13;十二11),那麼我們就要省察,我們在基督裏的身分究竟對我們有多重要?

  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一節一開始,就提到作者不得不誇口的事,就是他(「那個人」應是保羅委婉地表達他自己的屬靈經驗),上了第三層天,又去到樂園裏。根據猶太文學,當時猶太傳統,視三層天與樂園都是同一個夢寐以求的世外桃園:

  那兩個人將我提去。他們把我帶到第三層天,把我放在樂園的中間。園中怡人和悅目的景象,是我前所未見的。園中的樹木開滿了花。樹上結滿了成熟的果子,發出陣陣清新的香氣。有四道河緩緩地流經園子,園中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裏面有生命樹,當上主在樂園散步時,喜歡在生命樹下休息。生命樹的香氣怡人,非筆墨所能形容。

  (以諾二書八1-3;參摩西啟示錄三十七5)

  保羅沒有詳細描述那樂園的客觀環境,只提到他聽見不可重述的隱秘言語(4)。即使那麼含糊,對那些自詡承傳正宗猶太傳統的「超級/假使徒」而言(十一22),這經驗已令他們羨慕不已。因為這個像伊甸園般的樂園,是上帝獎賞義人死後將要承受的美好地方(以諾二書9章);保羅的屬靈經驗,正是他們夢寐以求想遇見神的超凡經歷。

  承傳正宗猶太教傳統的保羅,他也為這些經驗感恩,得以領受這些恩典而誇口(十二1)。然而正因這些經驗令人們看得他太超凡入聖,他便誇口另一件與神同在的寶貴經歷,不再是他獨有,而是每一位基督徒都可經歷得到︰在背負着一根刺的情況下,經歷基督的能力。

  在八至十節,他敬拜的對象,由上帝轉為基督。按保羅在哥林多書信的常用習慣,第八節的求告對象「主」,是指耶穌基督;十二章九節末的目的子句,「⋯⋯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才是他遊說讀者改變誇口緣由的重點信息。

  覆庇(epi-skēnōsē)這期許動詞,正有會幕之意,是表達上帝像會幕般臨在人間,寓居於人們當中(參約一14⋯⋯住e-skēnōsen在我們中間)。保羅在八至十節正要挑戰原讀者,當我們信了主基督後,我們其實都可經歷到基督榮耀的臨在︰在為着信耶穌的名而遇到軟弱、凌辱、艱難、迫害、困苦等情況下,經歷基督能力覆庇我們,像當年上帝以會幕覆庇在曠野的以色列人,讓他們真真實實的體會到,上帝與他們同在,帶領他們前行。這種在自己無能為力卻經歷基督能力臨在加力的經驗,才是更值得誇口的屬靈經驗。

  那根刺是甚麼?保羅似乎是刻意不提,因為令他謙卑的遭遇,跟原讀者可以是不同的經歷;對原讀者而言,那根刺可能是因着信基督而遭人恥笑的經驗。保羅這段長長的「我」,是要說服每一位讀者,代入「我」中,在撒但攻擊、自己一切資源都失效的情況下(何時軟弱),經歷基督能力臨在於我/我的教會當中(何時剛強)。十節保羅點明是「為基督的緣故」的軟弱,故此,這軟弱並不包括我們不順服神、靠害鄰舍或按血氣行事的惡果。

  今時今日保羅的異夢未必是我們用作誇口的理由。然而相同的地方,是我們都不願以自己的無能誇口,我們仍有逞強的一面。追求自我實現與肯定,這的確無可厚非,畢竟是人的需要;然而當我們信了耶穌,經歷祂救恩的大能,有這基督福音帶來的「最好」,為何我們還濟留於自己的理想、出身或特殊經驗來誇口?

  但願我們都能為那根刺感恩,這樣我們每天在地鐵站、在食肆、在順服神卻遇上不如意的事的時候,我們都能經歷到基督如會幕的臨在。

  何善斌(信義宗神學院新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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