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咎與恩典》


2662 期(2015 年 8 月 30 日)
◎ 經典看人生 ◎ 許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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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對一個人所作的每個判斷,就算我小心不發一言,就算我將它藏在心底,並且就算我幾乎或者完全不察覺它的存在,那依然成為他與我之間無法逾越的鴻溝,絕望地令我無法給予他任何有效的幫助。透過我的判斷,我將他進一步推入他的錯誤裏而不是將他從錯誤中釋放。」保羅杜尼耶,《罪咎與恩典》

  特別是在教會的圈子中,杜尼耶觀察到一個相當普遍的虛妄現象。那就是我們以為可以透過直斥其非,將人從他們的錯誤中挽回過來。在不同的時候,我們總是信心十足地落入這個陷阱;特別是當我們自信有一個崇高的道德理想,或是對於幫助別人充滿熱誠的時候。我們毫無疑問地確信自己只是愛對方、為了對方的好處。而因為我們愛他們,我們為他們的偏差而感到扎心,希望他們能夠醒悟過來。

  我們不會對這樣的開場白感到陌生:「我真的不想妄下斷語,不過⋯⋯」當然,在這「不過」之後所提到的一切,都跟這客氣的引言大相逕庭。我們努力地說服自己,只要讓對方看見自己的錯誤,他就必然會恍然大悟、痛改前非。

  這不啻為美麗的誤會。任何人在指控底下,最自然和即時的反應幾乎都是作出申辯。每指控都帶來相應的反駁和解釋,每對質都引發起更多的自衞和抗辯。這是一般人最自然不過的反應。

  杜尼耶認為所有的批評都是破壞性的。這大概就是我們都懼怕被批評的原因。而跟其他恐懼一樣,我們所面對的是自保的原始反應,就像我們面對飢餓、寒冷和猛獸的情況一樣。

  事實上就算你折服了一個人,亦不代表你已經將他挽回過來。無話可說,並不代表心悅誠服。真正的悔過是一條漫長的道路,往往經過無數的掙扎和激烈的抗辯。它並不是一種自動的心理機制。只有當一個人從裏面覺悟到自己真實的境況,而不是受到外在的指責和攻擊,他才能夠真正「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而這種醒悟,只有恩典才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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