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法代替的恩賜


2493 期(2012 年 6 月 3 日)
◎ 牧杖攻防 ◎ 李錦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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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以弗所書第四章十一至十二節:「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保羅提出了要建立教會,明顯有五個恩賜,筆者在這裡提及其中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的關係。

  傳福音應該是對外的,若果做得好,他可以吸納很多新人領到教會來。教會是否能夠把新人留下來,當中作牧師的是很要緊;因為他擔當著一個橋梁角色,就是把這些新人輸送入教會。缺少了他,即使有很多擔任教師的,也沒有人可以給他作為長期的栽培對象。

  因此傳福音的,正是教會人數增長的源頭。但一般肯去傳福音以及有傳福音恩賜的人,大概不會超越會眾的十分之一。同時擁有傳福音恩賜的人,往往在性格上也是較為善交際的(Sociable)。所以他們大多數也會「不務正業」,被其他部門所吸納了,例如主日學、崇拜或團契部等。因此怪不得教會的傳福音工作,在教會中是那麼薄弱。

  若果這些弟兄姊妹不去教主日學,主日學部也可以找人代替他的職位。但假若一個帶有傳福音負擔的人,他沒有投身於傳道部的崗位,是較難找到第三者代替的。原因就是傳道部在教會的運作中,是一個比較「得人驚」的崗位。因為它的功能,就是要去接觸陌生者,並且要將福音傳給對方,去扭轉一個人的生命,確實是教會最困難、但同時又是一個最神聖的任務。

  因此為了要讓這擁有傳福音恩賜的十分之一的人,能發揮他的專長,筆者有以下幾個建議:

  1 在教會行政的體系,要把他們從各部中調配出來,好讓他們能夠專職擔任傳福音的工作。

  2 恩賜是要操練的,教會可為他們成立一支福音隊,多些為他們提供一些傳福音的操練,例如福音主日或大型佈道會。同時也可鼓勵會眾,邀請他們向家人或同事傳福音。

  3 也要給他們更多的資源,可以用在傳福音的事工上,例如可否在財政預算上,定下最少撥出五百元去栽培一個新人。如果能夠用一萬元去把二十個人留下教會,這是何等有價值的呢?今天有很多教會,每年用去了百多萬元,但也不能留下多過一個人,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投放在栽培新人的資源上不多。

  4 給與他們專職訓練,例如教會全資推薦他們接受一些個人佈道訓練,例如三福、四律或福音研經等,都是很好的傳福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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