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甚麼方法,把你的工作間變成一個神聖的、蒙福的地方?
有人在自己的辦公室裡,或桌子上放些十字架或聖經金句牌之類宗教飾物,藉此表示自己的宗教信仰。這些宗教的象徵物或符號,很有效用,能提醒自己辦事不可輕忽,言行生活要合符基督徒體統。
第二次波斯灣戰爭爆發前夕,我到波斯灣某回教國家參加一個宣教會議,會場在一間酒店之內。當時,有一個要緊的電郵要發出去,向酒店的公關經理小姐借用電腦。她樂意給我用,讓我發現,她的電腦桌面牆紙是一幅十字架圖畫。立時,意識到那個辦公室有一個生命,在一個不容許傳福音的地域,以她的勇氣和生活,付了一個代價,為主做了見證。用畢電腦,微笑致謝,交換了一個眼神,知道彼此是主內的,盡在不言中。
以言語向同事傳福音,領人歸主,固然是基督徒的責任。不過,信仰不必常掛在口頭,或是邀請同事參加宗教活動,才傳了福音。有些人常常開口向人傳福音,但他們的見證是蒼白無力的,因為傳福音的動作,還需要配合以敬業樂業工作態度。
有一個誤解,流行在許多熱心的基督徒中間。他們以為在教會裡發生的事,或奉耶穌之名做的一切宗教活動,才算是事奉神。馬丁路德提倡「信徒皆祭司」的人人事奉觀念,如果只局限在教會裡面,當詩班、主日學老師、敬拜隊、執事、長老等聖工崗位,以馬丁路德的說法,信徒仍然未從「被擄」獲得完全的「解放」。
神聖的宗教活動空間本身已經夠神聖了!信徒作為祭司,能去到牧師和傳道人不能去的地方,例如他們的工作間和日常生活中。馬丁路德說︰「鞋匠、鐵匠、農夫各司其職,都是用雙手做事的職業,可是他們也同時在做神父、主教做的工作。每個人的職業、親手幹的活,對周圍的人都很有用,各行各業可以讓整體社區得到最大的益處,進而提升身心健康,就像身體各器官互相效力一樣。」
職業無分貴賤,職位無論是高是低,或許只是能糊口的粗活,都是屬神的工作。基督徒以「祭司」的身分,為神作工的態度,勤奮作業,使工作間被分別為聖,使家人、社區和世界得到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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