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在澳門借錢有兩單


2444 期(2011 年 6 月 26 日)
◎ 教會今昔 ◎ 浩然

分享: 推特推介 Whatsapp 電郵推介 電郵 臉書推介 臉書 推特推介
 

  從一般史料的考證,多認為孫中山於一八九二年九月在澳門鏡湖醫院行醫不久,便於光緒十八年(壬辰)十月三十日(即一八九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向鏡湖醫院藥局借得本銀二千元,合銀元一千四百四十兩,借據有領揭銀人孫逸仙的簽名;其他還有黎曉生、黎若彭、張楨伯、曹渭泉、阮建堂、宋子衡等六位澳紳作知見人的簽名;最重要的是擔保還銀人吳節薇的簽名。不少文獻和個人的著作都可以見到孫中山這張「揭本生息贈藥單」的借據。可是在光緒二十二年(丙申)二月十九日(即一八九六年四月一日)鏡湖醫院向下屆值事會移交財產記錄,則有兩項孫逸仙的借錢的登載:

  一、「存孫逸仙翁揭本銀壹仟肆佰肆拾兩,壬十一月初一日單吳節薇署保。」

  二、「存中西藥局孫逸仙揭本銀壹仟七佰二拾八兩,五年期,揭單一紙吳節薇保。」(見上圖)

  在此得見孫中山在澳門行醫和開設中西藥局,短短幾個月的時光,他當時不過是二十七歲的青年便可以借到兩筆大錢,在此反映孫中山不但有他良好醫術,令一班澳門紳士富商對他的信任;主要亦是由於孫中山有他的說服力和感染力,以使各華人領袖為之折服。

  考諸澳門鏡湖醫院本是一所救傷扶危的醫院,以贈醫施藥、安置瘋殘、停寄棺柩、救災賑濟、修橋補路、施棺殮葬等慈善工作為主的慈善機構,何以有大筆鉅額借貸?在光緒三十三年(丁未)正月念一日(即一九零七年三月五日),鏡湖醫院交代下屆值事會誌事簿有載:「存吳節薇翁擔保中西藥局揭益善會本銀二仟肆佰大員揭單壹紙。癸巳三月初七日單,五年期息壹分算。」(見下圖)按當年鏡湖醫院可代各華商存本金,對外放款生息,而孫中山第二筆借款是屬慈善會存放鏡湖醫院的本金,以此借給孫中山作生息之用。




【要聞】

【聯會動態】

【教會、機構短訊】

【教會之聲】

【時事透析】

【息息相關】

【黃金歲月】

【商旅大中華】

【如沐春風】

【朝鷹珍藏】

【有衣有食】

【誠心所願】

【教會今昔】

【童話人間】

【誰是鄰舍】

【釋經講道】

【家庭治療室】

【品蘭集】

【靈修果園】

【家庭醫生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