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置業為首要目標


2419 期(2011 年 1 月 2 日)
◎ 息息相關 ◎ 吳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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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樓價高企不下,令不少青年有如成為『樓奴』,將儲錢買樓視為人生首要目標......有近六成受訪青年視置業為未來十年的人生目標,其次有四成人希望可把握『黃金十年』賺得第一桶金,僅15%人打算貢獻社會。有八十後青年認為,這現象反映高樓價政策造成社會不穩定,致使年輕人為解決住屋而無法創新......」

《明報》15.12.2010

  

  一項調查顯示,六成受訪香港年齡介乎十六至三十五歲青年人,以「買樓或改善居住環境」列為未來十年的首要人生目標,其次分別是「累積第一桶金」、「完成更高學歷」和「得到晉升機會」。至於「生兒育女」和「結婚」,只有約兩成及一成半;「貢獻社會」亦只有一成半。

  調查結果公布後,輿論一片嘩然,一般的說法是嘆息香港年輕一代太功利,心中只有買樓和賺錢,對社會缺乏承擔,長遠會窒礙香港文化創意等不同方面的發展。這些評論未免「行貨」了一點,即使是拿「貢獻社會」那百分之十五這個數字來看,如果新一代的青年人,真的有百分之十五致力於貢獻社會,其實已經很令人鼓舞;此外,還有百分之十七的青年人以「環遊世界」為人生目標的,這也是很不錯的選擇。

  至於有近六成的青年人將儲錢買樓列為人生最優先的目標,驟耳聽來有點兒誇張,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前因為沒有相同的調查,實無從考實以前的青年人是否亦有近似的志願。現在很多人緬懷七十年代的「獅子山下」精神,但那時代的青年人又有否多於百分之十五致力於貢獻社會,抑或也如許冠傑唱的「半斤八兩」那樣的打工仔拼搏向上爬,亦是無從考據。

  但客觀的社會實況的確大相逕庭,起碼六、七十年代的香港政府,比今天的特區政府更敏感於普羅市民的住屋需要,那時政府不會以所謂尊重自由市場規律為藉口,抹殺了自行興建公屋居屋等的責任,相反它為市民大眾提供了百花齊放的選擇,有錢人固然可以住在九龍塘、跑馬地以至半山,但窮苦人家也有石硤尾村和李鄭屋村

  等選擇,至於較中產的,也可住進蘇屋村和北角村。政府成立了房屋協會、模範屋宇會、經濟屋宇會、平民屋宇有限公司等半官方機構,為不同階層的市民提供住所。或許是這個原因,那個時代的青年人不用那麼彷徨,以置業為人生首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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