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條例


2397 期(2010 年 8 月 1 日)
◎ 時事透析 ◎ 袁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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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四十一小時馬拉松式的辯論,《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得到通過。爭取最低工資立法,有立法會議員指出已有十多年的日子。餘下的爭論是最低工資是多少才合理。

  有商人指設立最低工資或是將工資訂在高的水平,會造成失業率和物價的提升。但事情是否真的會如此呢?有快餐店被指為無良,員工時薪偏低,相信店內也沒有冗員。法例通過,店主要提高工人薪金,便得裁員。但員工減少,清潔弄膳等工作不能配合,結果做不成生意,最終會招至損失。若不裁員的話,食物價格便得提高。但假若物價過高,非一般市民可能承擔,損失的最終也是店主。最基本的問題是,究竟店主要賺多少才足夠呢?快餐店是否真的無利可圖?有部分商人回應失業率和物價將會提升這說法,只是商人誇大了其負面影響的說話。

  最低工資條例通過後,《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指香港特區政府已偏離自由經濟的政策。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回應相當合宜,他指出政府奉行自由經濟的同時,於社會政策上扶助弱勢社群及維持社會公義,兩者可以並駕齊驅。

  不少工商界人士強調自由經濟,靠個人力量去得到個人的成就和利益。這種取向容易造成以一己私利為目的的社會。生意要賺到盡才達成目標。有錢和有能力的便成為社會的主人,其餘的人只是僕人,成為他們賺錢的工具。人們在社會中,彼此間有互相需要和合作的關係。各人的能力與財富雖有不同,職業分工和在社會的角色也有不同,但「人」不應被視為「工具」。

  在自由這原則下,政府其實有責任去創造和維持一個有人道及公義的社會。制定政策和法例,保障弱勢社群不被剝削。政府更應營造氣氛,鼓勵社會中成員守望相助。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摩五24)「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六8)這豈不是上帝對個人和社會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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