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工作


2363 期(2009 年 12 月 6 日)
◎ 問道 ◎ 許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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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先生,我知道你年輕時曾經在一間福音機構事奉。我也曾是這機構的社會關懷組義工,但幾年前已解散了。我覺得香港有很多福音機構變了質,失去了福音的熱忱。時常有人說神會祝福祂設立的教會和機構,我認為最重要的是人,如果人偏離了上帝的道路,上帝又點會祝福這些人所組成的機構呢?

  

  我曾經在四個不同的基督教機構工作,你所指的,大概是我最後以及在職時間最長的那一個。回望過去,前面三個機構差不多共四年的時間,可以說是事奉路向的尋索;最後那個我工作了八年的機構,是我以為可以終老的崗位。我的意思是,當你找到一個地方,你的工作就是你最有負擔和興趣做的事情,那怎麼不是在地若天呢?

  只是人能夠看見的總是很有限。時代的改變,機構本身因應各樣主觀、客觀形勢而作出的調整,人事的變遷,更重要的是自己難以預計的改變,都無可避免地令種種先前的想法產生微妙的變化。

  就以當兵為例,無論一個人曾經對行軍上陣如何熱切,倘若思維模式落後於當前形勢、身體技能隨著年齡而衰退落伍,又或者現代軍事已逐漸以「星戰」式防衛取代傳統的戰略,都不是當事人的意志可以左右。他可以告老歸田,也可以像美國肯德基的山打士那樣,另創一番事業。

  是不是有很多福音機構「變了質」?這可不能一概而論,也不是我們可以隨便評斷。但倘若有人說上主會祝福祂設立的教會和機構,我們可得先證明,這些教會和機構確實是祂所設立。

  倘若上主「設立教會」的意思,是等同於祂「設立婚姻(制度)」那樣,那麼所有教會都可以說是上主所設立的。可是倘若有人說因為婚姻是上主所設立,因此某段具體的關係就必然是上主所撮合,並且上主必須為此「負上全責」,那就有點問題了。就表面的證據而言,不少教會的「設立」,都是因為信徒意見不合、甚至結黨紛爭而分裂出來;雖然始作俑者可能只是少數,大多數的信徒都在無法知道底蘊的情況下,存著無愧的良心繼續侍奉敬拜,但是這樣強屈上主負責和祝福,也實在有點說不過去。

  至於機構,或許我們可以說始創人從上主那裡得到靈感或異象,開始了某項工作。但將機構歸因於上主的「設立」,完全抹殺當事人的洞見和抱負、排除萬難的努力和決心,彷彿當事人只不過一顆任憑擺佈的棋子,那又會不會謙虛過度了一點?再者,倘若機構出現方向、決策上的錯誤,或者處事明顯失當,當事人又是不是可以洗手以表無辜?

  聖經多次以「管家」的觀念去看信徒在世界的責任,因此人本身不可能是沒有責任的。教會或機構的領袖,更不可能不心存戒懼,以謙卑敬畏的態度,去處理上主所交付的工作。

  因此,我同意無論是甚麼工作,人永遠都是最重要的。「你是一個怎樣的人,比起你做些甚麼更加重要」曾經是某機構的座右銘。只是,如果我們說任何人「偏離了上主的道路」,那是相當嚴重的指控。或許,其實機構與個人,都有他們各自的生命和要走的道路。兩者在適當的時候遇上了,可以擦出燦爛的火花;當大家的軌跡日漸走遠,何不彼此留個美好的回憶?至於誰是誰非,就讓當事人向上主交代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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