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語言政策-—政治考慮多於教學原則


2342 期(2009 年 7 月 12 日)
◎ 教會之聲 ◎ 袁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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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一九九八年所訂立的教學語言政策,至近日「微調」方案,都是政治考慮多於教學原則。九七年回歸後一年,為政治正確,訂定「母語教學」為大原則,但又容許一百一十二間中學採用英語教學,造成學校間標籤效應。二零零五年,為公平原則,制定「上下車機制」,中文中學若能收取85%有能力以英語學習的學生可改為英文中學,反之便需下車。二零零九年,因適齡學生減少,上下車機制亦會使英文中學數目減少,在家長需求英文中學的壓力下,「微調」教學語言政策,容讓學校按學生能力分班或分科以英語授課。「微調」實變成全面推翻「母語教學」的大原則,更造成學校外內的標籤效應。

  訂定的教學語言政策中一些原則多是站不住腳的。例如85%這magic number是怎樣成立的呢?為甚麼不是80、90、95或其他百分比呢?那不能用英語學習的15%學生會否被犧牲?同樣,在中文中學可以用英語學習的學生,他們便失卻了多學英文的機會?這是否合理?所謂有能力以英語學習的學生,教育局的政策指每年約有40%的學生。這數據亦不知從何而來。早在八六年教統會第2號報告書曾指出,當時中三只有30%學生用英語教學能有良好的效果。八九年《檢討提高語文能力措施工作小組報告書》仍聲明只有30%,而且也是過高的估計。

  歐洲一些國家,例如挪威、芬蘭、瑞典、丹麥等,她們都能培育出雙語甚至多語人才。在基礎教育階段,她們均採用母語為教學語言,同時把英語或其他外語作為一個學科。

  家長自然期望子女能多學英語,能進入英文中學自然是心中的期望。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大都會,學校學生若真能用英語學習,有名副其實的英文中學也是無可厚非的事。但假若學校以爭取足夠和最好的學生的目的,爭取改變為英語教學的學校,這實有違教學原則。

  現在教育局提出「微調」教學語言,衝擊最大的是那些向以母語教學但能造出好成績的學校。為怕淪為次一等學校,校內標榜有英語教學,將學生分成英文及中文班,造成校內標籤。這是極大的錯誤。

  教會作為辦學團體怎樣看這語言政策?教會一向以有教無類並且以人(學生)為中心的精神辦學,她不應以收取最好和最多學生自豪,而是怎樣按學生能力施教。在基礎教育(特別是初中階段),母語確能提昇學生學習的能力和興趣,所以教會作為辦學團體,理應支持所有學校均採母語教學,避免學校標籤校應。

  教會一向表明自己不是政府的承辦商。現在在無奈的情況下,教會學校也多有英文中學,但我們可以與其他教學團體共同努力,一方面爭取政府重新檢討教學語言政策,另一方面,讓家長明白母語教學的好處。更重要的,無論所收學生如何,我們的目的就是培育我們的學生,能好好學習兩文三語和其他學科。

  

袁天佑(循道衛理聯合教會學校教育部執行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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