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與宗教


2307 期(2008 年 11 月 9 日)
◎ 與大師對話 ◎ 許立中

分享: 推特推介 Whatsapp 電郵推介 電郵 臉書推介 臉書 推特推介 推特
 

  「反省到我們所相信的並不單是我們所制定和同意的,而行為本身也是信仰,......它賦予我們最瑣碎的追求、我們每分鐘所從事的活動一種重要性,叫我們稍為想下去就不得不感到不寒而慄。當我們考慮到要充分栽培屬靈生命所要求的整合質素,我們必須緊記恩典的可能和聖潔的榜樣,以免落入絕望之中。而當我們考慮到傳福音的問題、發展一個基督教社會的問題,我們實在有畏縮的理由。相信我們有宗教而其他人沒有宗教,是簡化到近乎扭曲的地步。反省到從一個觀點來說宗教就是文化,從另一個觀點文化就是宗教,可以令人感到非常不安。......作為基督徒他們相信得不夠,而在另一方面,跟其他所有人一樣,他們卻相信得太多:這是反省的一個後果,即主教是英國文化的一部分,而馬匹和狗隻是英國宗教的一部分。

  「......我們嘗試去避免兩個相對的錯誤:即視宗教與文化為兩樣分開的東西,其中存在著某種關係;以及將宗教與文化完全等同。我曾經在一處提過,一個族群的文化就是它的宗教的具體顯彰(incarnation);而雖然我意識到使用這樣高調的詞彙有點魯莽,我再也想不到其他更佳的詞彙,一方面可以避免關係的暗示,另一方面又不將它們完全等同。一個宗教的真理、部分的真理或者虛假既不在於宣認那宗教的人的文化成就,亦不在於得到這些成就的審核確認。而無論一個族群聲稱自己相信些甚麼,正如我曾說,它表現出來的行為,總是遠比它純粹宣認的信仰多出很多以及少一大截。......當我們將我們今天的文化跟其他非基督教族群的文化比較,我們必須準備好接受,我們的文化在某些方面確實有所不如。我不能忽視倘若英國按著一些較低下或物質主義的宗教去自我改革,直至完全離開她的根源,可能會綻放出比我們今天所表現的更為燦爛的文化。但那卻並不證實新的宗教真實,而基督教虛假。那只不過證明了任何的宗教,當它仍然存在,都按著其本身的水平,賦予生命一個明確的意義,為一個文化提供具體的架構,並保護廣大的人群不致落入沈悶與絕望之中。」- T. S. Eliot, Introduction, “Notes Towards the Definition of Culture”

  艾略特指出,「一個族群的文化就是它的宗教的具體顯彰。」在這裡,艾略特是用了一般被翻譯為「道成肉身」這個詞,去表達文化與宗教之間的關係:文化,是宗教的肉身。

  這多少呼應主耶穌曾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一顆樹的葉子和果實會告訴我們那是顆甚麼樹。我們或許無法知悉一個人真正相信些甚麼,但他的行為,卻多少透露出他心中的隱衷。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行為本身,包括「我們最瑣碎的追求、每分鐘所從事的活動」,也可以是信仰的一種表彰,「叫我們稍為想下去就不得不感到不寒而慄」:我們真是相信自己所宣認的信仰嗎?怎樣解釋信仰與行為之間出現的差異或缺乏關係?

  理由當然是,宗教與文化雖不是兩樣分開的東西,可它們亦並非完全等同。「無論一個族群聲稱自己相信些甚麼,」正如艾略特指出,「它表現出來的行為,總是遠比它純粹宣認的信仰多出很多以及少一大截。」多出很多,是因為宗教與文化畢竟並非完全等同,在衣食住行和很多生活細節方面,都未必需要在信仰中找到對等平衡的關係或理據;至於少一大截,除了沒有人能夠將信仰完全落實於生活中,也因為信仰的內容亦確實未必能夠在在兌換為具體的生活行為。

  譬如三一神論或預知、預定等問題,對於具反省力的信徒來說可能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可是對於一般缺乏思考意欲和能力的信徒來說,也就不甚了了。這有趣地帶出了艾略特的另一個觀察:「作為基督徒他們相信得不夠,而在另一方面,跟其他所有人一樣,他們卻相信得太多」。或此或彼,每一個人都是倚仗著信心去過每一天的生活,問題只是需要信心的地方,我們往往信得不夠,而該加以慎思明辨的地方,我們卻又信得太多。

  倘若文化是宗教的肉身,那麼宗教就是文化的靈魂。這樣的話,會不會現代人在骨子裡其實仍然抱持著一些難以明言的信仰,就像昔日使徒保羅在雅典城所見,只待知情的人去將它勾勒出來?而從事文化工作的信徒,又是否有足夠的自覺與洞悉力,讓本身的崗位成為一個有靈魂的肉身?

  


【要聞】

【教會、機構短訊】

【教會之聲】

【時事透析】

【息息相關】

【時代講章】

【黃金歲月】

【人間如話】

【誠心所願】

【教會今昔】

【教會語文漫談】

【畫出生命】

【文林】

【品蘭集】

【女傳道手記】

【教會觸覺】

【特稿】

【與大師對話】

【過渡人生】

【書中有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