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的公眾


2306 期(2008 年 11 月 2 日)
◎ 與大師對話 ◎ 許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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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眾既不是一個國家,也不是一個時代、一個群體、一個社會,亦不是這些個別的人,因為這一切都是透過具體的處境而形成;沒有一個屬於公眾的個人會作出真正的承諾;或許,在一日的某些時間,他屬於公眾 ─就在那些他不是其他身分的時刻,因為當他是他真正所是的時候,他並不構成公眾的一部分。由這些個人所組成─一群當他們甚麼都不是的個人─公眾是一個龐然巨物,一個抽象而被遺棄的空間,可以甚麼都是,也可以甚麼都不是。然而正是基於這個原因,任何人都可以詐稱自己就是公眾.......

  「公眾可以甚麼都是也可以甚麼都不是,可以是最危險的力量也可以是最微不足道:一個人可以用公眾的名義向整個國家進言,而那公眾仍然比一個真實的人還不如,無論他怎樣不重要。『公眾』這個資格是一個思考的時代所弄出來的影子戲法,使它看起來討人歡喜,就是那可以詐稱自己就是這怪物的個人,而種種具體的現實相比之下顯得貧乏。公眾是一個理性的時代的童話,在幻想中使個人看起來比皇帝之於他的子民還要大;但公眾亦同時是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抽象物,個人在其中接受其宗教模塑 ─或者沈淪。

  「.......

  「.......愈來愈多的個人,由於他們的冷漠與怠惰,將嚮往於一無所是─以致可以成為公眾:那個以最滑稽的方式形成的抽象整體,藉著所有的參與者成為第三者(旁觀者)。這班不明所以並袖手旁觀的怠惰群眾,這班觀眾,只是留意那些可以令他們分心的事物,很快就放縱自己相信任何人做的任何事,都只不過是讓它(公眾)可以有閒聊的話題。那班怠惰的群眾翹起它的二郎腿裝作高高在上,而任何人企圖做點甚麼,無論是皇帝、公職人員、教師或較佳的新聞從業員;詩人或藝術家,都必須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去拉動他們,而公眾則超然地視之為驢馬。」─ Soren Kierkegaard, “The Present Age”, pp.62~65

  「公眾」是曖昧的。每天早上黃昏打開收音機,人民的喉舌們總是在奉「公眾」之名,去質疑甚至批鬥一些公眾人物;而公眾人物則同樣以「公眾」的利益,去解釋和合理化他們的隱衷。「公眾」,只不過是個有待定義的抽象概念,它「可以甚麼都是,也可以甚麼都不是」。

  「公眾」也是「墮落」的。「沒有一個屬於公眾的個人會作出真正的承諾」:當一個人放下自己而加入「公眾」的行列,他就無須為任何事情負責,因為所有的決定都是「大圍」的。個人享受著消失在澎湃洶湧的洪流裡的感覺,隨著當時的韻律而起落。這也解釋了為甚麼個人可以是理性的,而群眾卻永遠是不可理喻的。

  最近聽到一個有趣的比喻:一間酒吧裡有十幾個顧客在喝啤酒,他們的平均年薪大概是六、七萬美元。就在「快樂時光」將要完結的時候,卻來了個比爾蓋茨和他幾個生意上的朋友。從統計學的觀點,那個酒吧裡的顧客的人均收入,就立時大幅飆升至三百多萬。這是自由主義經濟理論計算社會富庶程度所用的方法。但事實是:那十幾個平均年薪六、七萬的顧客的年薪仍然是六、七萬,並沒有因為整體人均收入的飆升而獲得任何實際的利益。

  「整體人均」,正是「公眾」的另一個重要的特質。

  將這個比喻引申至教會:一個教會裡有六、七成會眾是基層,另外三、四成則是基層的子女和他們帶回來的朋友,由於受教育的機會而攀登社會的階梯,晉身中產階層。因著這成分上的差異,傳道者在預備每週講道的時候,就不得不將信息的內容定位於兩者之間,意思是不要讓基層覺得「太深」,中層又覺得「太淺」。但就如上面的例子,這樣在兩者之間取個平均數,並沒有使信息變得左右逢源、恰到好處,反而令基層覺得故作高深,而中層又覺得隔靴搔癢。

  很多有關迎合公眾需要的爭論,其實都捉錯了用神。講道並不是授課,必須按著一定的學歷程度;你選擇了一個最大的公約數,以圖網羅最多的受眾,結果反而誰也說不中,像溫吞的白開水那樣被人吐出。正如我在上次引用了盧雲:「很少人會留意一篇可以應用於所有人的講道,卻會留心那發自只對幾個人的關懷說話。」重點並不在於一篇道的深或淺,而是「當一個人有勇氣進入生命最獨特和最隱私的經歷,他就觸碰到整個群體的靈魂。......因為所有人都根源於同一個痛苦與喜樂的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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