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稱神為「母親」嗎?(三)


2292 期(2008 年 7 月 27 日)
◎ 時代講章 ◎ 方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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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神學把聖經中「神是父親」改稱為「神是母親」或其他女性的寓意,女性神學解釋這是由於當聖經以男性的寓意稱呼神時,這是一種壓迫女性的做法,因此,必需以女性的寓意取代男性的稱呼。究竟女性神學的觀點是否正確呢?為了有效回應女性神學的觀點,首先我們必需注意聖經除了稱呼「神是父親」,也形容神像母親般關心人,由此可知,聖經沒有貶低女性或男性,讓我們解釋這觀點。

二、聖經以父親和母親的寓意形容神

聖經形容「神是父親」

  舊約聖經很少稱呼神為「父」或「父親」,當聖經稱「神是父親」時,是要從父親的角色理解神與以色列人的關係,神作為父親有很多不同的責任:例如聖經形容神作為父親有責任管教以色列人,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二十節說:「耶和華說:『以法蓮是我的愛子嗎?是可喜悅的孩子嗎?我每逢責備他,仍深顧念他。』」在撒母耳記下七章十四節,神吩咐先知拿單提醒大衛,神必會以信實對待大衛的皇族,因神是他們的父親,但是神也必會管教:「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他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責打他,用人的鞭責罰他。」

  有關神作為父親有責任照顧和關心以色列人,先知以賽亞書說:「耶和華啊,現在你仍是我們的父!」(賽六十四8;參詩六十八5),並且說:「亞伯拉罕雖然不認識我們,以色列也不承認我們,你卻是我們的父。耶和華啊,你是我們的父;從萬古以來,你名稱為我們的救贖主。」(賽六十三16)

  在這裡,先知以賽亞把神與列祖亞伯拉罕和以色列作一個對比,為的是要表明神認識「我們」,並且以平衡的方法去說明神不僅是「我們的父」,也是「我們的救贖主」。

  除了舊約聖經,新約聖經也經常以「父親」這寓意去形容神,例如耶穌經常稱呼神為「父」,也教導門徒稱呼神為「我們在天上的父」,耶穌甚至引用浪子的比喻說明神像一位父親,一直等待那位失落的小兒子悔改歸來,當小兒子真的歸來後,父親不但沒有計較以前所作的,而且還好好的對待他。耶穌的解釋是這樣的:「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路十一11,13)

  根據耶穌的教導,使徒保羅也稱呼父神為「阿爸父」(加四6),這親密的稱呼明顯與猶太教不敢直接稱呼神的名字截然不同,神的名字是「耶和華」(Jehovah),但是猶太人不敢冒犯神的聖名,只稱呼神為「阿多乃」(Adonai)。基督徒不認同猶太人對神的態度,他們認為雖然神是聖潔的,祂會管教我們,但是神的「父性」也包括慈愛、信實、關心、並救贖我們,基於神對我們愛意,從教父時期到今日的教會,都跟隨聖經而喜愛稱呼「神是父親」。

聖經形容「神像母親」

  聖經除了把神比喻為「父親」,也經常以母親的特徵描述神(註:並沒有稱呼「神是母親」),例如耶和華親自描述自己像母親般照顧以色列人,「耶和華如此說:『……你們必蒙抱在肋旁,搖弄在膝上。母親怎樣安慰兒子,我就照樣安慰你們』(賽六十六13)。除了這段經文,以賽亞書還有三段經表達神是一位母親和以色列人是神的兒子:

  雅各家、以色列家一切餘剩的要聽我言:你們自從生下,就蒙我保抱,自從出胎,便蒙我懷搋。直到你們年老,我仍這樣;直到你們髮白,我仍懷搋(sustain)。我已造作(create),也必保抱;我必懷抱(sustain),也必拯救。(賽四十六3-4)

  婦人(母親)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賽四十九15;參申三十二11;伯三十八29;詩一百三十一2 )

  現在我要喊叫,像產難的婦人;我要急氣而喘哮。(賽四十二九14)

  神學家加爾文(John Calvin)指出以賽亞書把神比喻為在產難中愛護親生嬰兒的母親,也許有人認為這樣形容神是不合適的,但是只有使用這種比喻,才能更有效地把神對我們的激情表達出來。

  舊約聖經以賽亞書把耶和華對以色列人的愛形容為母親對兒子的愛,新約聖經馬太福音二十三章三十七節也把耶穌對以色列人的照顧形容為母親對兒女的照顧:「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

  以上例證說明聖經沒有拒絕使用女性的象徵形容神的屬性,正如聖經沒有拒絕以男性的象徵形容神一樣,這說明神既沒有拒絕女性,也沒有拒絕男性。因此,聖經使用「父親的特徵」,也同時引用「母親的特徵」形容神,無論是何種特徵(例如像父母般照顧安慰弱小的小孩),聖經絕對沒有高舉父親而貶低母親,也沒有高舉男性而貶低女姓的意思。這論點可以通過三一神的三個位格(即父、子及靈)的稱呼可以看到:希伯來文和希臘文對三一神的三個位格的稱呼,至少有一位是用了陰性或中性形式的名詞,這現象顯示聖經的語言並沒有高舉男性而輕看女性。

  事實上,當聖經稱呼「神是父親」或「神像母親般」愛我們時,這些稱呼是引用人類常用的親密語言去形容神無微不至的照顧,由此可知,聖經並沒有高舉任何一種性別。由此可知,當聖經以女性的名詞稱呼信徒時,並沒有任何貶低的意思,例如聖經稱呼教會是「基督的新婦」,根據這關係,信徒都被視為「女性」而基督是男性,這稱呼並沒有貶抑信徒的地位,乃是按語言習慣指出基督對教會的主權,這主權並沒有暗示「支配」的意思;相反的,基督使用祂的主權,是為了教會(新婦)的益處而犧牲在十字架上(弗五22-33),由此可知,雖然聖經以女性的名詞稱呼教會,但是這用法並沒有貶低教會的重要性。事實上,無論聖經使用男性或女性、父親或母親的特徵描述神時,並沒有把人類的優越特徵視為男性或女性所獨有的,也因為這樣,「神是父親」這稱呼絕對沒有貶低女性。(下期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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