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災民的安慰語


2285 期(2008 年 6 月 8 日)
◎ 教會語文漫談 ◎ 姚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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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發生八級大地震,許多災民活在痛苦和無助之中。香港基督徒積極關懷災民,以各樣方式安慰和幫助他們。

  在一片安慰聲中,我聽到有弟兄或姊妹這樣說:「四川的災民啊,你們的痛苦,我身同感受。」嚴格來說,「身同感受」一語解不通,正確的用語應作「感同身受」,意思指「雖未親身經歷,但感受就同親身經歷過一樣」(《現代漢語詞典》)。在上引的那句話中,以「感同身受」代替「身同感受」,全句的意思才解得通。安慰語用得恰當,對方才真正得安慰。

  信徒在這用語上易出錯,原因可能是太習慣使用「感受」一詞,以為它的內部結構密不可分,當它與「身」、「同」搭配,就必構成「身同感受」無疑了。殊不知「感」和「受」各自可與別的字詞配合使用。

  另一個常被誤作為安慰語的是「分享」一詞。在這段日子,讀者在教會裡也許聽到類似以下的話:「四川的災民啊,我們願意分享你們的痛苦。」按「分享」一詞的定義,意指「和別人分著享受(歡樂、幸福、好處等)」 (同上詞典);既然「分享」的是好東西,那麼,「分享……痛苦」就用得不恰當,犯了搭配不當的毛病。有些基督徒以「分擔」代替「分享」,說「我們願意分擔你們的痛苦」,這樣表達較可取。

  有位牧師長期在報章上解答讀者來信所提出的疑難。有一次,我看到他回答讀者的來信說:「弟兄,多謝你與我分享你的痛苦。」我看後忍不住致電郵給這位牧師,指出他所說「與我分享……痛苦」用得不恰當,建議他可改用「向我傾訴……痛苦」。他謙虛地接納了我的意見。

  要改變個人的用語習慣可不容易,但為了使災民或受苦者真正得安慰,我們須在用語上撥亂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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