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是一個許多巿民都關注的第三屆香港特別行區選特首之重要日子、一個在全城鬧得熱烘烘的話題。兩場答問辯論大會是針鋒相對,互揭瘡疤,抑或是君子之爭,當中誰是大贏家?競選是否可以加速實現民主的腳步?你有何意見呢?
做好呢份工成為最高權力的打工仔之口號,並承諾為香港開創美好的生活、為基層巿民增加就業機會、推動工資上升。還有,締造低稅率、保育環境及古蹟的新優良生活;向社會上不幸的人提供協助及關懷、藏「富」於民(見今年的財政預算案-72.一次過回饋措施)等。這些都是眾多巿民的願望及或夢寐以求的;但你認為當中有多少可以真的兌現呢?
公元325年統一以春分後首次月圓之後的第一個主日為復活節,是在尼西亞第一次大公會議中,獲取的一項重大成果。其計算方法,原則上,以舊約-猶太人的逾越節(尼散月十四日)作基礎;該項統一之起因是由於猶太曆法與天文曆法之不對照或誤差,經常會出現尼散月十四日與春分後首次月圓之日有幾天,甚至幾星期的差距。
不過,計算新約逾越節的日期之重點不在於天文曆法的推算,而是在於以大地回春,作為慶典的背景;以新的創造,光明戰勝黑暗,寓意耶穌基督戰勝死亡,使跟隨祂的人得著出死入生的逾越-永生的誇勝。
新約與舊約逾越節的異同-舊約的逾越節是記念上帝用大能的手將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家帶領出來,使他們脫離了苦境;祂在埃及所降十災之最後一災中,殺盡了埃及人的長子,卻越過了那些以血塗抹門框的以色列人。只有順從上帝,在「血灑之門」以內的人才能得著-永遠的救贖。
新約逾越節-按以弗所為首的東方教會,曾堅持在逾越節中作記念主耶穌,所強調的,是主在逾越節犧牲的;而以羅馬為首的西方教會,卻以逾越節之後的第一個主日(一週的第一天),慶祝復活節,因為主基督是在逾越節後第一週之第一天復活的;所強調的,是耶穌基督的復活。
然而,符類(對觀)福音(太廿六17、可十四13、路廿二8)描述主是在越逾節晚餐後翌日犧牲與約翰福音(約十九14)所記載,主在當日午正被釘在十字架上有別。不過,這都無損教會是以舊約(猶太人)逾越節之傳統,釐定新約的逾越節,慶祝耶穌基督的復活-復活節。
作好主的工是基督徒的本分,記念主在十架上犧牲的救贖,從十架中得到反思與回應;作好主的工,務要忠心(林前四1-2),盡力持守,如保羅所說︰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提後四7);亦要學效主順從神的旨意(太廿六39-42);還有,是與神同工,「因為我們是與神同工的......就要得賞賜」(林前三9-14)。作好主的工,當必得賞賜,藏「富」於天,你願意參與嗎?
做好呢份工與作好主的工之別,前者是“I’ll get the job done.”為得到個人奮鬥的成果-地上權力、榮譽、財富或自我實現等,都是世人的慾望,是可以靠個人的努力而達到。後者是「成了」(約十九36),以體貼神的意思、背十架跟從主及捨己(可八33-34)、承擔傳福音的大使命(太廿八19)、愛神愛人(可十二30-31)為目標,為要完成上帝在基督徒身上的託付-天國早日實現,都是信徒的願望,是只可以靠著上帝的賜福而成就。
然而,以上兩者可以說是累積財寶在地上與累積財寶在天上之分別,但都是不一定有必然的衝突。不過,在事實中,兩者對現今生活在奔波勞碌的基督徒而言,真是有魚與熊掌難以兼得的困惑。若能兼得,都是不能單憑個人努力,是定必要多依靠神的恩典。你有此同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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