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回應賽馬博彩稅建議
質疑新方案成宣賭藉口


2174 期(200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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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務局建議改革賽馬博彩稅制度,包括以毛利作為徵收賽馬博彩稅的基礎、因應情況調整海外投注稅率、訂定博彩稅稅收保證,以及延長馬季。該局在本月初公布計畫時指出,有關建議可提高規範賽馬博彩打擊非法賭博的成效,並維持博彩稅收入在穩定的水平。

  關心賭風問題的教會組織明光社,在四月七日回應政府改變賽馬博彩稅建議,該社質疑政府提出的方案能否有效打擊外圍,擔心變成馬會宣傳賭博的藉口。

  明光社認為馬會每年向政府包底八十億博彩稅變相容許馬會推廣賭博,就如賭波一樣,在不受任何監管和法律約束下,馬會可隨時增加不同玩法,務使過去從不參與賭博的市民被誘至參與賭博為止。

  為減少賭博對青少年的影響,該社認為政府必須於發牌條款上,明確列明馬會不可向十八歲以下人士及非賭徒宣傳;過去足獎會在監察馬會足球博彩的表現,相信這只是個名義上業務守則,並沒有實質效用。

  明光社強調,打擊外圍最有效的方法是執法,若政府有法不依,「打擊外圍」只會變成馬會宣傳賭博的藉口。並期望政府和立法會作出修訂前,應先認清問題的根源,切勿藥石亂投;同時建議政府每年撥出百分之一博彩稅(約一億多元)用作病態賭徒輔導、青少年教育和研究的工作上,以遏止持續蔓延的賭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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