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聖經對生命的影響


2107 期(2005 年 1 月 9 日)
◎ 徵文比賽作品 ◎ 呂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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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會聖經事工展」徵文比賽初中組優異作品

   我就讀的是聖公會學校,所以在小學一年級的時候,已經接觸基督。每天的早會,我都可以聽到很多不同的聖經故事,當中包括耶穌行的神蹟、門徒的故事。每一個都很動聽,而且很有教育意義。所以小時候的我,就已經很喜歡聽這些聖經故事了,也可以說我是在基督的信仰的薰陶下成長。

  但在小學五年級那年,我開始懷疑這些故事的真實性,甚至猜疑耶穌是否真的存在過,畢竟,我沒有真的見過他。那......不就好像門徒多馬當初不相信耶穌在復活後曾在門徒面前顯現過,說要親眼看到及摸到耶穌的釘痕才相信那個故事嗎?

  很可惜,最後耶穌卻沒有在我面前出現,告訴我祂的存在。但之後,我嘗試閱讀聖經,很奇妙地,在主的引領下,我翻到約翰福音二十二章第二十四至二十九節。不要問我那是甚麼!自己去翻翻聖經吧!當中第二十九節「耶穌對他說『你因為看見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令我印象最深刻。自此之後,我對耶穌的信心不再動搖,也就更愛閱讀聖經了。

  聖經中的故事對我有很大的啟發,也令我學到不少人生的道理,心靈修養得到提升。當中很多的金句更成為了我的座右銘,在我有困難的時候,給我心靈上的安慰,也間接教導了我處理問題時應有的態度,令我獲益良多。

  順帶一提,曾經有一個基督徒老師這樣子說過:「凡事都要盡自己所能,做到最好,餘下的,就交給天父去做吧!」這句說話深深印在我腦海中。至今,我仍然堅信「上帝是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我隨時的幫助。」而聖經,不就是他幫助我們的橋梁嗎?不可缺少呢!」

呂翠芬(聖傑靈女子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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