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聖經對生命的影響


2107 期(2005 年 1 月 9 日)
◎ 徵文比賽作品 ◎ 陳基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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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會聖經事工展」徵文比賽初中組優異作品

  若要我形容聖經的話,我相信我必需引下面的這兩句金句作為引子。提摩太後書三章十六節說得好:「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這裡說明了聖經就是神的話語,並且對人各方面長進和成長都有益。但到底神的話語又是怎樣的呢?詩篇一一九篇第一零五節中,形容得十分貼切:「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神的話語恍如是引路的亮光,導人一步一步前行!

  對於自幼在基督教家庭成長的我,聖經絕對不會令我感到陌生。雖然我小時候不會翻開聖經查考,但每逢週日參加教會的兒童崇拜及主日學,均給我機會接觸聖經的話語,學習當中的道理。有好幾次,我學習到的,改變了我不少,給我啟示,讓我有機會反思。

  我年幼時,十分小器,並不容易原諒人。記得有一次,我在週日早上與那比我年長三年的姐姐為了一件小事吵架,不歡而散,被父母帶到教堂,我心裡仍然十分氣憤,覺得自己並沒有錯,錯的都是姐姐,然而神的安排很奇妙,祂在當日的兒童崇拜中,給我一句出自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六節的金句:「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簡短的金句,對我卻有深遠的意義,我心裡想:若我今天日落前還不原諒我的姐姐,那神豈不要懲罰我?故我給自己一個限時,要自己在日落前與姐姐和好。從那次起,我學習給自己限時惱怒人,甚至不像從前般容易惱恨人,事隔多年,我已練成「五分鐘便不怒」的「神功」,學懂寬恕別人,回想起來,也要歸功於聖經中的話語。

  在生離死別的關口,我更是常常在聖經中找到安慰,記得我心愛的寵物離開我的那天,我靈修時,就讀到一句,令我從哭成淚人的心情平伏下來。那句金句就是腓立比書四章第四節,經上寫著「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這句金句令我反思到神不是為我們預備了一切嗎?我們應該要學懂知足的功課,既然我信靠了主,我們就該接受主的安排,常常喜樂,小寵物離開已成事實,那我就應該放開心情,靠著我主喜樂,我在這次查經中,得到了一顆開朗和樂觀的心,對人對事都有了新的看法,不再像以前的悲觀和固執。

  在面臨抉擇,不知該怎樣選擇時,神的話語更幫了我一把,在我中二學年結束時,面臨一個挑戰—學校的音樂老師邀請我擔任下學年的合唱團團長,我可以選擇接受或是推卻,我心裡清楚知道若我接受的話,將會面對不少難題,而且亦會花上不少時間,加上我立不太相信自己可以勝任,但又希望可以嘗試一下,在這樣的矛盾中,我不懂得該怎樣選擇,故我求問神。在我查經時,神又巧妙地讓我看到一節經文:「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這節經文有如給我打了一枝強心針,若我信自己可以的話,主會幫我一把,就可以了,故我接受了這個挑戰,雖然在起初是遇上困難,但漸漸地,我做得愈來愈好這些事情在我的生活中重重複複的發生,將平時讀過的經文記在心裡,到了不知所措、面臨抉擇時,這些經文就會在腦海中,給我們安慰、鼓勵和指引,有如黑暗中的光芒,帶領我們去走當行的路。親愛的弟兄姐妹們,若這刻你仍未感受到聖經對生命的影響,盼望你繼續讀聖經,將神的話語牢牢的記在心裡,反複思考,你會發現這些金句對你的生命有深遠的影響,願我們在主的愛並帶領下,靈命一同長進!

陳基望(華英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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