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南亞海嘯看苦難啟迪


2107 期(2005 年 1 月 9 日)
◎ 教會之聲 ◎ 徐濟時

分享: 推特推介 Whatsapp 電郵推介 電郵 臉書推介 臉書 推特推介
 

  神造海洋,海浪奪命,神愛何在?不少人因南亞天災詰問神,其實這是歷世歷代人類遇上災劫時經常發出的問題,神學上稱此為神義論(Theodicy),此際值得我們反思。

  集體性苦難大概可分為三類:人禍、人禍導致天災、天災。

  一、人禍(Moral evil)是人在神的主權下自由意志闖了禍。人按著神的形像受造,而這形像包含神的主權屬性。即神是「大主」(統管萬有),人是「小主」(分管大地),像問責官員;神放手讓人管理其轄下的地球、體現為人的自由意志;但人在自治下亦須向神負責,履行代理之責。

  可惜,人要自由,不要負責,這就是人禍之源。神向選民頒布石版十誡,亦向外邦人賜下心版十誡(良心),導人在自由自治下過負責任的生活;但自始祖起人就抗拒責任,近代的自由主義更使人以我為本、愈偏離神旨意。離神的社會百罪叢生,連累無辜,如隨意離婚令子女成長受損、放任性生活使愛滋病波及妻兒、沈迷賭博而借債禍及親友。人往往在吃盡苦頭後才肯抑制己罪,這類苦頭是教訓的代價,否則罪惡會變本加厲,人不應怪罪於神有時坐視不理(其實神經常伸出了幕後慈手,只是人不知而已)。

  二、人禍導致天災(physical evil)是人禍的延伸導致大地受破壞並反噬人類。現代的環保運動正指控人禍導致天災的問題。人類為各自利益掠奪地球有限資源,構成環境生態失衡引致人禍式天災,如大量廢氣排放導致溫室效應、氣候反常。當這類天劫威脅到人類的生活。人才會良心發現,抑制已罪,回歸神律。

  三、天災(natural evil)是人疏忽自然律的不幸結果。事實上,地震、海嘯、颱風、山崩、火山爆發等自然現象本身是中性,只因涉及人命才視為災難,若其發生在無人居住的地方,就不算為天災。隨著人類對自然界威力加深認識,已懂得迴避或保護自己;科技的進步亦可對自然現象進行探測、預測、預報、防護而減少人命傷亡。十二月二十六日的海底地震而生的海嘯要經半小時至幾小時才到達災區。先進國家的地震部門很快查到地震位置,但並無盡力設法通報受災國家;當泰國、印度政府察知印尼及外島發生海嘯,亦因疏忽職守(是人禍)而放棄、延遲警報沿岸居民,令死傷加劇。更基本的問題是,很多弱勢群體是世代被迫居住在自然險境之地而不被政府保護(像以前香港的山坡海邊木屋),這在貧富懸殊的地區尤其嚴重。這般人禍若遇上天災,其實是讓天災反控人禍,使貪污舞弊、官商勾結、欺凌弱小都在天災中暴露。

  誠然,今次天災中受害者是弱勢居多,但隨後可能引發的疫症、傳染病則會不分階級,其骨牌效應甚至可以是全球性,不分強國弱國。對受災地區而言,災後的重建鞏房,對外開放(包括接受外國宗教團體的援助與傳道)、社會改革才是最有效抵禦天災與人禍;對世界及當地武裝派系而言,各種敵對勢力放下槍桿,拿起救濟品,合力協助災民,提醒人類本是同坐一條船,實應守望相助,而非你爭我奪。若十多萬條性命換來今後少些戰爭廝殺,也算是不幸中之大幸。

  作結之際,想起是次災難發生在特別的日子與時間,就是聖誕假期的主日早上。前者代表西方基督教國家最歡樂的節日、最多遊客在布吉、馬爾代夫,結果變成歐美各國死傷枕藉的國難;後者更提醒西方有信仰背景遊客,當世人遠離神的訓誨時,神絕對可以用自然界說話。


【要聞】

【教會、機構短訊】

【教會之聲】

【時事透析】

【息息相關】

【黃金歲月】

【羊圈守望】

【畫中有話】

【人間如話】

【誠心所願】

【教會今昔】

【文林】

【神學探索】

【真情真性】

【牧養全攻略】

【交流點】

【未圓語絲】

【中年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