佈道娛樂化?


2140 期(2005 年 8 月 28 日)
◎ 專題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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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許多佈道聚會,由傳統比較「嚴肅」的佈道會,改變為「聲、色、藝」俱全的綜藝性多元化聚會,例如「棟篤笑」一人騷、見證分享會(表演版及真人版),以至電影、音樂、「名嘴談」等等。究竟教會如何看待這類聚會?本報在八月五日於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教牧中心舉辦了座談會,邀來幾位關心佈道事工的教牧同工分享他們的看法,盼能集思廣益,從不同角度探討。

  

  主持︰吳思源先生(聯會出版部委員)

  

  嘉賓:龔—龔立人博士(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副教授)

  林—林以諾牧師(阡陌社區浸信教會主任牧師∕Network J 義務執行董事)

  袁—袁文輝先生(影音使團總幹事)

  莫—莫樹堅牧師(播道會樂泉堂主任牧師)

  鄭—鄭昌國牧師(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副主席)

  

佈道會的創意和綽頭

  近幾年教會舉辦了不少佈道會,當中不乏賣座叫好的反應,教會舉辦佈道會是否有創意的突破?

  

林:我認為創意必須建立在一個自由的空間之上,那種天馬行空般的自由是很重要;但你會發覺基督教的自由空間,雖然對比七十年代來說是擴闊了,但仍然未夠廣闊,間接地影響了基督教的創作發展。

  其實創意的過程中,可以有很多新穎的賣點和綽頭被創造出來,同樣可能會是錯誤的,但是如果不敢嘗試,基督教的創作只會像一潭死水,最終只會「窒息」至死。我樂於接受批判,因為在善意的批評下,可讓錯誤的創作歸回正軌,才能保持平衡。

  回想六十年代,教會透過派奶粉、派飯等社會服務作為福音佈道的渠道;至八十年代社會經濟好轉,教會開始在娛樂方面作嘗試,開始出現好像「彩虹佈道會」等類型的創意聚會。至於最近的十年,教會舉辦大型佈道會的場數減少,反而增加了一些「小創意」的機會。

  

龔:究竟創意只是一種形式,還是將原來的訊息帶來一種新的體會或轉變,還是會對原來的訊息帶來新的體會,或者是更深入層面的理解?形式會否為受眾所接收到的訊息,帶來一個正面的轉變,使受眾對福音有更深層的理解,而不單單只是重覆一些過往已經聽過的訊息。

  

  袁:我認同創意本身是有目的的出發,福音只是可以用一個方程式般說出,抑或是可以用不同的方法?耶穌也是一個創意的製造者,他會透過一粒麥子、一杯水等生活上容易接觸到的物品,或者是會用不同的物件、在不同的環境,用不同的方式將福音帶出來。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用最適合受眾的表達,用適合他們的方式,我相信福音是有一個層次、深度和空間,讓受眾明白上帝的大能。

  莫:娛樂化其實是創意的一個表彰,創意就是一個在傳統固有的模式下,在一個新時代感到不足夠或不能夠表達到新一代思潮與文化,而用新的方法作出適切的表達。自古以來,創新都受到人們的批判,耶穌在傳福音的時候亦受到不少的批評。

佈道會與娛樂「秀」

  有人說,近年的佈道會愈來愈娛樂化,你們有何意見?

  

莫:如果佈道單單是為了娛樂受眾,這明顯不會被人接受,但若果是藉著娛樂表達而帶出福音信息,創意就可成為賣點。我還記得一位神學院講道學教授說過:「講道不娛樂,但需要吸引受眾」(Not entertainment, but entertaining)。總括而言,如果能夠使人明白真理,只要不是違背真理、是合理的,絕對是可行的。

  袁:現今從娛樂趨勢,是從娛樂轉化為知識化。我認為觀眾期望接收到的,不再單是娛樂的元素。

  

鄭:無論是傳福音或講道,都應該有一條底線,因為到底佈道都是一件神聖的工作,是要傳達上帝的信息,將人帶往上帝面前,而並非一個講座或講學,不能將耶穌矮化,例如將耶穌叫作「穌哥」。

  我亦同意佈道的模式是可改變的。舉例來說,聯會過去舉辦的佈道會都很傳統的,但因應時代不同,在二零零二年舉辦的「耶穌一來」佈道會作出了新的突破,首次邀請樂隊來帶領音樂敬拜,也採用了很多適合現代人的模式。我認為傳福音的底線,就是不可以將佈道變為娛樂,絕對不能喧賓奪主。

  林:我完全認同這幾個原則,但是每個人對應用的理解可能有所不同。其實將耶穌叫作「穌哥」是並沒有將耶穌的身分拉低,很多未信主的人都認為這是對耶穌尊敬的稱號。其實二零零零年主領「穌哥Show」後,曾經引來不少批判和誤解,我認為這是基督教對外界文化的脫節,教會不明白社會的文化表達模式。

  反觀過往亦有教會或機構舉辦了很多打正旗號「尊稱耶穌」之活動,卻受到外界反感,甚至被外界誤將「講道理」就視之為是「講耶穌」。我的底線是接受在佈道會等場合,用「穌哥」等名稱呼耶穌,這會容易受到未信主人士的理解和接受,但培靈會就絕對不可以這樣做,因為受眾對象完全不同。

  事實上,我過去亦沒有時間去詮釋「棟篤笑」的文化,可惜的是不少人對這類形式的聚會「望而生畏」,以為只會使參加者「開心」而不會感到「扎心」。但我的經驗是每當在呼召的時候,往往走到台前決志的人是流著眼淚下來,而並非笑著下來的。我很相信一點,就是並非用講員的能力可使人決志歸神,使人悔改信主的必定是聖靈的工作。

  至於「明星」效應方面,其實好像聯會過去舉辦的「葛培理佈道大會」、「包樂佈道大會」都可是靠「知名度」吸引市民來參加聚會,縱使葛培理牧師的信息未必對應到那群湧來參加的年輕人,但仍然能吸引他們赴會。我亦認同鄭牧師所講的「底線」,我的底線就是不能讓藝人等個人的見證,蓋過牧師要傳達的福音信息。

福音可有創意的詮釋?

  近年的佈道會表達的型式的確充滿創意,這可會使福音的本質帶來新的詮釋?

  林:我認為最可悲的是基督徒對福音的理解,只是停留在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以及「四律」對羅馬書的解釋,其餘以外都不算是福音。其實,耶穌在傳福音的過程中都不只是這兩項,祂往往會使用很「濃縮版」的表達來講解福音。講福音的人應該接受,我們不能十年都用同一篇福音信息,必須注入新的元素。真正有創意的信息,必須是將信息中所接觸到的層面愈拉愈闊,亦愈加深化。

  龔:我亦會思考在主領佈道會的經驗中,基督教佈道的信息就只有從罪的層面出發,彷彿只有罪才能與福音拉上關係,我們可否用生命的美善的追求這角度作為出發點,我們可否帶出一種生活智慧,而並非把福音停留在表面化的層面,亦會接觸到不同類型的受眾。

  莫:佈道的模式可否從一種諷刺的模式出發,使人反思到罪、人生、生命的有限、上帝的無限等等問題?如果我們接受佈道是在乎這樣的結果,佈道的模式或方法會否就不是我們擔心的課題?其實,創意就是舊有的傳統文化中找出適切今日文化的傳遞方式,

  龔:作為一位佈道者,我們的方式應該是不斷深化,而非停留在一個單一的層面。至於娛樂的形式,就牽涉到佈道的本質是甚麼,簡單舉例說:新聞娛樂化,我們會覺得最重要的是新聞的準確性;又例如我們看《受難曲》,我們又不切實際地要求一齣電影從頭到尾都只是描寫《聖經》中的內容。

  娛樂可能不只是停留在一種感觀上的滿足,可能是一種知識性的,但今日的娛樂仍然是停留在感觀的層面,著重宣傳和包裝,即如電視劇般始終如一的結局,仍然能吸引觀眾收看,可反映到他們需要的是感觀上的滿足。我想提出的問題是,在教會娛樂化的同時,我們會否提出教會可有另一個使命,就是在反思是否能用娛樂承載福音的同時,能否改變現今的社會風氣。

  林:探索這個問題頗難!事實上,大家都在嘗試摸索的當中,就算是走在前線的人亦不能回答可否。

  

袁:我覺得,佈道之所以被視為是「神聖」,是因為我們是將神介紹給受眾,亦是需要拯救人的生命。生命並非用幾句說話就可以解釋,作為一個平信徒來看,任何一個可以帶給人豐盛生命的機會,模式並不是一個限制,最重要是將人帶到上帝面前。

  莫:我嘗試回答娛樂化能否承載福音這個問題。我剛看到一篇文章,提到周星馳與李歐梵在香港大學的演講,文章指出周星馳在香港電影與喜劇文化無厘頭文化,為這一代的年輕人帶來生命的反思。原來傳播的文化,是可以為受眾帶來生命的啟迪,這樣的例子有沒有可能成為我們參考的借鏡?

  龔:我不是介意形式,只是在乎方法。我擔心的是外面一片娛樂化的氣候下,在一片庸俗、挖苦和煽情的情況,會否成為教會追求的目標?

  林:現時的情況是:教會追不到機構、機構追不到社會,但矛盾的是他們卻是應該互相賴以為生。現時受歡迎的娛樂節目都是較有深度的意義,而並非一味互相抄襲的橋段內容,可見娛樂化並非負面的。

  袁:今日的創作節目潮流是令到更多人認同生命的美善,甚麼是我們今日和這個世代要說的訊息,甚麼是可觸動到受眾生命的訊息,我反而覺得,這類作品其實是可以轉過來影響社會的價值觀。

  林:《心靈雞湯》這類暢銷書籍的故事,本來就正是教會擁有的故事,這反映教會的表達未能滿足社會的需要。悲哀的是我們擁有這些故事,卻是不懂好好利用,待人家這類書籍叫座的時候,我們又一窩蜂地去追隨出版這類心靈書籍。這是教會在創作方面的悲哀!

  

佈道會濫用「明星」效應?

  讓我們轉個話題,基督教最懂得利用藝人的知名度,我們會否過分倚賴名人,而令信息不能夠深刻。藝人的見證又會否形成「偷窺」的心理,失去基督教傳福音原來的心意,甚至在信仰未成熟的階段就被暴露出來?

  林:近年佈道會濫用「明星」的情況已達到「悽慘」的地步,我曾經在外地主領一些佈道聚會,縱使賣票情況不俗,但負責人後來還是期望我下次再來的時候多帶兩位「明星」藝人來,真是令人氣憤。這是價值觀出了問題,有些教會以為單是牧師主領佈道會是吸引不到未信的人來參加,邀請幾個具知名度的藝人來才會叫座。

  

莫:如果從今日見證傳遞的角度來看,藉著藝人講見證是有其道理。這正是反映傳統講見證的模式:信主前、信主過程、信主之後的改變,是未能滿足受眾;所以才會找一些名人來作號召。究竟一個人信主後,到甚麼程度才可站出作見證,避免他日軟弱跌倒,這是需要教會牧者如何引介和包裝,令到講見證的人得到適當的保護。

教會辦佈道會的反思

  林:所以我們邀請名人講見證時,必需很小心。舉例來說,我們寫影評亦不能夠閉門造車,未看過那齣電影就下筆。我自己的經驗就是,每當邀請一些藝人來佈道會講見證前,必定要問清楚他的信仰,了解他們在生命所遇到的問題,是否已經成熟,到達可公開作見證的階段,不能濫用「明星效應」。

  袁:我覺得教會是需要對信徒周遭發生的事情,有一個平衡的回應,這些作品可以是上帝創造的偉大、生命的苦難等,我們的見證會否缺乏了一些題材。

  明星只是一個引入的途徑,最重要的是教會能繼續就社會發生的事情,或者是苦難等問題,不斷供應他們的需要,才不致令信徒因「明星效應」才返教會。

  林:這實在是福音派教會的可悲,因為教會一方面認為像傳福音是很重要,另一方面卻是不肯投入更多資源。直接一點來說,教會或神學院並無刻意去培養一些有影響力的佈道人才,在沒有具「知名度」佈道者的情況底下,我們惟有靠藝人的知名度來吸引受眾。

  現時不少教會視佈道為節慶式的活動,每年只在聖誕節及復活節舉辦佈道會,然後就說教會很重視佈道工作,這是很不合理的。反過來看,教會在建堂或擴堂所投放的資金,所持的態度則是非常闊綽。這只會令我們舉辦的佈道會內容流於表面,反過來就是不斷作出負面的批判,只會造成一個惡性循環,對教會毫無建樹。

  鄭:事實上,傳福音不是單靠大型佈道會,今日教會真的需要培養一些佈道人才,真正能傳福音,甚至是宣教;何況主領佈道會是需要有佈道恩賜的牧者,辦大型佈道會亦耗資大量的人力物力。

  另一方面,佈道後的牧養栽培工作亦是非常重要,因為基督教不只是講認罪悔改,其實基督教信仰還有很多對人有正面的影響的信息,需要我們去傳講。

  回顧近年佈道增長的現象,舉辦佈道會的機會雖然多,但教會增長的人數卻未見明顯的增長,從中帶出教會承接決志者及牧養栽培的問題,所以佈道與牧養栽培這課題,實在值得教會更多去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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