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事實報導抑或是廣告宣傳?


1971 期(2002 年 6 月 2 日)
◎ 交流點 ◎ 袁天佑(循道衛理聯合教會九龍堂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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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一份銷量甚高的報章的頭條新聞竟然是「揚州抄飯」。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呢?或許是No news is good news?

  常常在報章上也會看到一些介紹,如小食店、時裝店、潮流店等。初時給人一種感覺是某某記者的報道,但看完後,在報章下角便看見幾個細字:「廣告專輯」。這幾細字有時小得可能一不留意便看不到,有時可能連這幾個細字也沒有。當你按報道去試試那些推介食品、或是購買貨品時,不少時候,你會發現事實與報道並不相符,令人失望。

  寫到這裡,想起了近日天主教教會中所發生的醜聞,內心也感到矛盾。真不願意看到報章以大字標題或是頭條新聞來報道這些事,更不願意某些報道藉此機會醜化宗教團體。但事實總是事實,教會也不應懼怕有失見證而盼望人家不張揚報道,只是好好檢討和重視教牧人員和信眾的操守,才為重要。

  寫這回應文章時,剛看到警隊與廉署衝突的新聞。或許廉署應檢討應報道的內容,但筆者對警隊高調的反應有點不滿。雖或對當事人或是警隊的聲譽有影響,但假若當事人最終被裁定無罪的話,那有何妨呢?假若是事實的話,那麼當警隊的便應好好檢討警隊的操守了。

  筆者仍願意看到言論的自由,報道的自由,意見不同仍可自由的表達。這是香港可愛之處。

  「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雅五12)筆者很欣賞不少記者在種種約束和限制下,努力去尋找報道材料,又如實的報道。但維持一間報館的經營實不容易,廣告是主要來源。為增加銷量,某些報章的報道誇張失實或是嘩眾取寵。這些都是不容忽視的事實。雖然有傳媒人士組成議會,提出自律的呼籲,但有某些傳媒機構不願參加,也沒有理會呼籲。

  要能分辨報道的真實,便有賴讀者的智慧了。


【要聞】

【教會、機構短訊】

【教會之聲】

【畫中有話】

【誠心所願】

【文林】

【雲彩見證】

【親密家庭】

【餘暉集】

【資訊前線】

【教會圖說】

【神學縱橫】

【宣教千里】

【牧養心聲】

【男人傳奇】

【如情未了】

【交流點】

【市井心靈】

【父母也EQ】

【心靈照相機】

【一個人在路上】

【一台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