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站在真理的那邊


1841 期(1999 年 12 月 5 日)
◎ 交流點 ◎ 蔡志森(明光社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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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結束的「廿一世紀教會使命諮詢會議」,大會其中一位講員是我一向敬重的郭乃弘牧師,他對社會的關懷和時代的觸角令人敬佩。他在會上指出在下一個世紀,「香港教會所站的位置,當從社會建制的一邊轉為站在基層弱勢社群的一邊。」若果郭牧師的意思就是教會應完全站在弱勢社群的一方,為他們講說話、爭取權益,恕我不能苟同!我明白一些團體在協助弱勢社群(如工人、新移民、露宿者、同性戀者)的時候,應站在他們那方,體會他們的處境,為他們爭取權益,對壓迫他們的人展開批判,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對他們展示憐憫。但難道弱勢社群的訴求就一定是對的嗎?作為個別機構,對弱勢社群一面倒支持勉強還說得通,但教會整體卻不可以。反過來說,我認為教會在有需要的時候,要有譴責弱勢社群的勇氣。

  政府官員、財閥、傳媒機構、主流社群由於有權有勢,容易欺壓弱勢社群,教會作為時代的先知,有責任對不公義的事提出譴責,但今日香港社會一個令人憂慮的趨勢是有些弱勢社群的要求並不合理,或是有違公平原則,也有些群體披著弱勢的外衣,成功爭取到社會的認同,利用輿論令政府或其他人屈從於一些不合理訴求,只講權利,不講義務,難道教會亦要無條件支持?

  既然人有罪性,不論有沒有錢、是強勢還是弱勢,都有犯罪的可能,教會雖然要為受壓迫的人伸冤,但也要指斥罪惡,而指斥弱勢社群的罪行,比起指斥權貴其實需要更大的勇氣,特別在政黨政治日盛的情況下,不少政客是看選票多於看道理的時候,教會若能超然於利害關係以外,勇於為真理發言,將是紛亂世情內的一股清流,當然,教會可能會被人批評為當權者的「鷹犬」,但我寧願教會站在真理的一方,雖然真理往往被人誤解!(但請千萬記著,是我們要站在真理一方,而不是自以為代表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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