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死即涅槃」到「凡塵即天國」:


1842 期(1999 年 12 月 12 日)
◎ 古道今詮 ◎ 李慶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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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偉勳的《死亡的尊嚴與生命的尊嚴》及其生死學(二)

  傅氏在此不忘一提庫布勒‧羅斯的觀察:平常對信仰不大委身的人,當成為末期病患者時,他們的信仰並不能幫助他們。反之,具有高度精神信念的末期病患者,在面對死亡時,往往能表現出高度的尊嚴。這個觀察當可作為信徒的警剔。  

  此外,傅氏又根據「死亡五階段」,指出了神職人員的缺失。他說:教會人士如神父或牧師則只關心末期病患者的宗教解脫,並不太了解照顧死亡過程當中患者(負面)精神狀態的必要性。就此,傅氏主張教會人士、家人、醫護人員要通力合作,以幫助患者走過人生最後的階段。

  庫布勒‧羅斯的「死亡五階段」雖然有其高度的概括性,但傅氏卻質疑它對東方人的有效性。因為這五階段乃是在一九六九年時,藉訪問芝加哥醫院的二百多位病人而得出的結果。可是,事隔二十多年,且東方人的文化、思想都與美國人有別,那麼,這「五階段」是否可應用在東方人身上便成了疑問。

二、中國人的生死智慧

  由於「死亡五階段」未必足以幫助東方人建立起「死亡的尊嚴」,傅氏便嘗試從中國人固有的智慧中,找尋東方人可有的「死亡的尊嚴」。又由於在中國哲學的慧解中,生與死是一體的兩面,所以亦可由對死亡尊嚴的探索,建立起「生命的尊嚴」。他說:生死學的首要課題是,關於生命的意義與死亡的意義,或深一層地說,生死的終極意義的探索。生死學與宗教(學)的生死問題探索息息相關,因為宗教源乎對於生死問題的終極關懷,由是探索超越個體生死的終極真實,據此發現生死的終極意義,定立人生的終極目標,開出適當可行的解脫進路,而使每一單獨實存有其信念信仰上的終極承擔的緣故。

  傅氏認為生死學與宗教(傅氏把儒家、道家也看成是宗教)有密切的關係,因為宗教提出了終極關懷,終極關懷又直接影響到人生終極目標的建立,有終極目標,才可對人生有終極承擔,從而建立起「生命的尊嚴」。

  在儒家,生與死是一體兩面的理念可說最為明顯。孔子曾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論語‧陽貨》),這表示了孔子以天為有意志的。傅氏又進而指出,孔子是相信天命的,他說:「天命」,即天所賦予人類(尤其仁人君子)的使命,亦即實現天道(天命之道)、仁道的道德使命。我們在這裏不難窺見,孔子本人所具有的堅強的人本化宗教信念:人生即是一種天命或使命。

  到孟子時,更進一步提出「知天」、「事天」的觀念。總言之,儒家的生死觀是建立在對天命的體認上。而天命促使「四時行焉,百物生焉」,所以若對天命有心性的體認,則會以踐行生化萬物的天命為己任,而天命落在人倫關係上說,便是道德使命。

  依傅氏的看法,儒家既以實踐天命為人生的終極目標,則可有「朝聞道,夕死可矣。」的人生觀,而孟子更有「捨生取義」的主張。而「捨生取義」正是儒家的終極意義。對儒家來說,死亡並不是他們關心的事,他們所關心的只是在有生之年能否實踐天命。若能貫徹天命,則可有尊嚴地生,亦可有尊嚴地死。

  可是,道家卻認為儒家只見天道下貫於萬物的衍生性,而無見於天道「道法自然」的無為性。因此,老子便以「道法自然」為終極真實。傅氏說:從老子的觀點看,我們個體的死亡原是萬事萬物自然無為的生滅循環之中的小小現象,也是自然不過,有如秋天落葉一般。如果刻意抵制不可避免的死亡,祇會增加死的恐懼與自我的痛苦而已;但如體悟自我的死亡乃是落葉歸根那樣,回歸天道本根的自然過程,也就自然能夠克服自我自私,安然接受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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