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2 期(2023 年 11 月 26 日)
◎ 生活迴響 ◎ 龔立人
「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這話反映做父母的心情。所以,退休選項中不包括父母角色。話雖如此,父母仍需要思考如何做退休父母?
早前,一位朋友跟我分享她心臟病發作,並有輕微中風。這一切使她開始思考立遺囑一事。她已婚,有一位四十多歲兒子。因不想繳交遺產稅(英國),她計畫將英國物業轉給她的兒子,但她卻有一些保留。第一,她覺得其兒子處理財務不善。所以,給他這物業可能令他更不善處理財務。第二,她不認同兒子的當下情感生活。雖然他已有女朋友,但沒有結婚計畫,母親接受不了。這兩個理由足以令她不將物業轉給他,但她又為自己提供多一個考慮。這幢房子是他兒子成長之處,保存了他們的記憶,所以,給他這物業總帶點「祖屋」意味。她嘆息地問,「我當如何做?」
對一個沒有物業而家當也不多的我,覺得她的問題有點自尋煩惱。再者,我也沒有從父母承受物業的經驗。兩袖清風的我更可以自由思考遺產。
一. 為何遺產(指物業)一定要給兒子呢?為何肥水不留別人田?這與兒子孝順和他的經濟無關。是否可以考慮捐出那出售物業的錢?對象可以是教會和教會組織。這是浪費還是基督精神?
二. 遺產是祝福嗎?查實,她的兒子已四十多歲,沒有身心障礙,又有能力自我照顧,父母給他的培育早已完成了。給他「祖屋」只是父母自己想法,為何不讓他沒有牽掛地生活呢!除非他提出「祖屋」的看法,否則,賣掉房子就可以了。
三. 為何要干擾兒子生活?孩子長大了,他有自己生活。父母要看待他是一個成人,一個需要尊重和可以溝通的朋友。孩子選擇的路不需按父母選擇,反而這是他們要負責任地選擇。父母不是不要為孩子擔心,但這些擔心可能只是一種干擾!
四. 甚麼才算是遺產?因父母有太多資產,他們煩惱了。沒有資產的我可以很輕鬆。我可以傳給孩子可能是一張椅、一本書、一些碗筷等。這可能太垃圾了。所以,他們可以選擇要或不要。
說到這裏,我建議她將房子賣掉,好好利用手上的錢,為自己、身邊的人(認識或不認識)帶來一點溫暖。遺產是自尋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