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約闡釋婚姻觀
 持守誡命迎接挑戰


2882 期(2019 年 11 月 17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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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家共融網絡已於十月二十五日及二十六日,假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中心舉行「第三屆基督教性倫理峰會」,其中在次日聚會中,中國神學研究院榮休教授鄭順佳博士主講「婚姻神學反思」,裝備信徒迎接婚姻的法律及文化挑戰。

  鄭順佳博士開宗名義指,「性」是構成人重要的元素,更是上帝奇妙創造之一,並在創造立約中被確立。他從舊約經文分析,以色列人對性並無存在否定或污穢的心態,但性愛須在適當時間及正常關係下進行,如禁止與行經婦人行房、不可進行婚姻外的性行為等,可見性愛是應受規範的。

  舊約律法 維護創造秩序

  他談到性有多個目的,第一是為了生育,重點在於上帝賜福予人要生養眾多、遍滿全地,可見性離不開婚姻和家庭的脈絡,背後蘊含家庭的建立。第二是為了伴侶,正如經文記載上帝認為那人獨居不好,要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其後二人同房,夏娃便懷孕生了該隱。「按上帝心意生兒育女,是建基於彼此終生委身及立約的關係中,這樣才能為子女建立穩定的環境,令他們在安全感中成長,所以性與婚姻的關係可說是密不可分。」第三是分別為聖,他指婚姻中的性愛不單是尋求感官滿足或歡愉,而是涉及另一有上帝形象的人,所以性是要確立和尊重對方的尊貴。他強調:「希伯來思想中,性和愛都是上帝給予的禮物,叫人過着分別為聖的生活……超越純粹生理的反應和本能,共同創造美善事物,叫人看到神的形象。」

  他又提到律法書禁止亂倫、姦淫、同性交、人獸交等,形容這是上帝憎惡的行為,冒犯上帝本性及危害社會安寧,因此立禁令正正是為了維護家庭、婚姻、男女及生物的秩序。至於律例方面,聖經就性愛立了規範,如禁止淫亂是為了保護未婚女子受男人侵犯、禁止休妻是為了保障婦女的權益、禁止娼妓則為維護弱勢者受欺壓等。因此對今天而言,舊約中的性倫理提醒信徒,「性」是上帝賜予,為性設立界限是為了讓人享受真正自由的生活,不受歪曲的性觀念束縛,以及顯明上帝對人的關懷和看顧。

  新約經文

  深化律法精神

  鄭順佳博士遂談到新約中對性的準則,形容雖與舊約律法有所不同,但實為澄清誤解,深化律法背後的精神。「你們聽過有話說:『不可姦淫。』但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五27-28)他指,舊約中的「姦淫」是指婚姻以外的性行為,但從此經文可見,新約不再糾纏於這定義,而是直指「不可姦淫」背後的精神──只要動淫念,不論行為成功與否已犯誡。他解釋,當人落在淫念中便等於污穢了自己,漠視對方擁有上帝形象的尊貴,更違反愛鄰舍的精神,所以新約非但沒有放寬教導,而是更嚴格實踐律法精神。

  另外,希伯來書十三章四節記載:「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共眠的床也不可污穢,因為淫亂和通姦的人,上帝必審判。」他指,婚姻中的性愛十分尊貴,尤如祭壇一樣,旁人必須給予尊重,所以要保持身體不被玷污,持守對配偶的忠貞。他解釋,當時人苟合行淫十分普遍,這段經文並無貶低性愛,而是將性愛規範在婚姻內,與舊約一脈相承。此外,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三至五節談到性的心態,如要成為聖潔、遠避淫行等,他指現今社會視遠避淫行為壓抑,甚至斥基督徒違反人性,他反駁正確說法為改變焦點及優先次序,不被邪情私慾所操控,這才是真正的自由。因此他總結,新約天國倫理承接舊約律法,並以律法精神為依歸,彼此銜接成為一貫的「圖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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