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79 期(2015 年 12 月 27 日) ◎ 一起走過從前 ◎ 余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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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零一五年十月扶貧委員會高峰會上,林鄭月娥司長公布二零一四年香港貧窮情況,與二零一三年比較,政策介入前的貧窮人口仍為132萬,政策介入後,二零一四年的貧窮人口減至96萬。而一人家庭月入3500元,二人家庭8500元,四人家庭16,400元,六人家庭18,800元,月入低於以上數字的相關家庭被視為貧窮人口。扶貧委員會也公布了不同社羣的貧窮境況,其中最受關注的是長者貧窮問題,以及一人住戶的低收入人士。而深水埗、葵青和觀塘仍是最貧窮的區域。
當特區政府因為貧窮人口減少而自滿時,我們不禁要問:當一人家庭以3,500元作為一個月的生活費用時,他可以怎樣生活?若他居於公屋還好,否則租住劏房,租金、食用、水電、交通費等開支已顯拮据,今日市民的生活開支不斷上升,已超所得的福利,貧窮人的生活依然叫苦連天,蝸居、執紙皮、夾縫生活、高溫酷熱、露宿問題依然惡化。很明顯地政府貧窮線的制定只以收入為量度貧窮情況,忽略了收入以外的需要和關顧,例如物價高漲、開支增加,人際關係的建立,生活的保障和權利,穩定而有尊嚴的生活,靈性的盼望和滿足,以致能在信心和有安全感下生活,這都是在量度貧窮時要關注的,這關係到全人身心靈的需要。因此政府應該設法減輕基層在住屋、交通、食品價格上的開支,打擊壟斷。
對教會而言,扶貧是上主的命令,也是上主慈愛與公義的彰顯,是不能推卸的使命,期盼教會能踐行推動,以身體力行的活出使命,效法基督的三重職事:宣講、教導和醫治,叫人身心靈都得到飽足。在援助以外,更需要得回做人的尊嚴和價值。二零一五年又到尾聲,展望新的一年,期盼教會領袖能檢視教會的預算和收支:有沒有參與為貧窮人而設的項目上? 有沒有將更多資源放在貧窮人身上?惟有多方合作,積極參與服侍,才能叫社羣得着生命的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