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判決申領綜援需要居港七年的規定違憲,表面上是政府輸了,但若深究一層,政府並沒有輸,而且社會有贏。
特區政府長期認受性偏低,中港矛盾更延至新來港人士,令政府對新來港人士的福利措施只能保守,不敢放寬。結果不但積累更多的社會問題與矛盾,而政府擁有過萬億的財政儲備,卻像一個不仁不義的守財奴。不但影響形象,亦埋下社會不安的因素。
由於香港實行政府行政主導,社會上認為政府霸權的聲音實在不少,更激烈的,甚至認為政府會利用法院遂其所願。自李國能退休馬道立接任之後,擔心法院會為政府所擺布的言論已不時傳聞,因此今次終審法的判決使不少人跌破眼鏡。
從微觀的角度,行政(政府)、立法,司法是各自獨立,也就是三權分立。但宏觀的角度,行政、立法、司法,必需加在一起才能算是一個「管治架構」。因此,政府與立法和司法雖然不可混和,但卻絕對不是互不相干。這點從社會認為政府必須要尊重及維持司法獨立,就可反證而得。
因此今次終審法院的判決,政府雖然是輸了官司,但法院的認受性卻提高了,而政府立即表示服從判決,亦顯出對法院的尊重,形象亦有加分,實在是雙贏的結果。至於取消居港七年才能申領綜援的限制,無疑會引致社會福利的開支增加,甚至可能影響申請公屋及其他的社會福利。但扶貧紓困,是社會長治久安的基本措施,這對政府和社會而言,應是利多於弊。
中港之間因為政治、社會、文化的落差與矛盾,令原本只是「人道援助」新來港人士的福利問題也政治化了。即使梁振英政府有意施行仁政(也許他無意),在現時的政治環境下,他也不敢把申請的門檻降低。但如今終審法院一槌定音,就是最激進倒梁的政黨與社運人士也不能大聲反對,政府只要從善如流,就可以順水推舟了。這實在是輸少贏多,大家得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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