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愛鉛筆


2560 期(2013 年 9 月 15 日)
◎ 生命故事 ◎ 揚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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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執事會時,我剛巧坐在美思旁邊,她看到我拿着一枝鉛筆,竟然有點驚訝:「噢,原來你用鉛筆。」我說,向來喜歡鉛筆呀。

  我們都是在中學階段開始改用原子筆,用原子筆後,要改錯就不容易了。以前在報館工作,好像也有人會用鉛筆,但記者寫稿就必定用原字筆或水筆的。那是陳年舊事,現在都用電腦打字輸入的了。

  我忘記甚麼時候重新使用鉛筆,可能是讀神學的階段,拿着鉛筆邊畫邊看書,後來在教會事奉,會議多了,就更喜歡用鉛筆。用鉛筆,感覺輕鬆一點,幫助自己在會議中調節情緒,而且在文件上塗鴉亂畫時,用鉛筆較方便。用鉛筆還有額外的情趣,就是刨鉛筆的過程,和欣賞鉛筆刨得很尖的形狀。

  亨利.波卓斯基寫過一本關於鉛筆的書,書名就是《鉛筆》。他在序言中說:「鉛筆,看似簡單,又彷彿無所不在,我們可以拿在手裏把玩,或是面對它任想像力馳騁。對我們來說,鉛筆就像設計般,實在是太熟悉了,以致令人視而不見,認為鉛筆的存在理所當然。由於鉛筆如此常見,當我們用到時,往往想也不想便予取予求,不用時,則棄如敝屣。長久以來,鉛筆對人類來說,如此不可或缺;正因如此,鉛筆功能令人無以言喻,也從未有人想過,要為鉛筆撰寫使用說明。」

  波卓斯基對身邊的事物總是懷抱無限的熱情,鉛筆之外,也寫過書架和利器等物件。《鉛筆》這段序言中,最令我有共鳴的,就是人們太熟悉鉛筆,卻又視而不見。這本書也記載了一些名人與鉛筆的關係,包括愛迪生原來酷愛短鉛筆,他甚至說服一家鉛筆廠為他特製短筆。這是愛迪生的一份堅持。

  我也特別喜歡短鉛筆,五六吋是最好的,是很容易隨意被人遺棄的舊鉛筆,我隨時可以在桌上找到。以後拾到一枝短筆,拿在手上,不但想起愛廸生,還可以提醒自己不要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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