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合法賭博年齡至二十一
 關注青年病態賭徒趨勢


2553 期(2013 年 7 月 28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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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合法賭博年齡至二十一」大聯盟成員和服務使用者共十七人,於七月十八日中午,到政府總部與民政事務局副祕書長傅小慧女士會面,並呈交二千七百多個市民簽名訴求。聯盟倡議提升本港的合法賭博年齡至二十一歲,以減低青少年受賭害的影響,使他們健康成長。

  聯盟在聲明中引述特區政府委託香港理工大學於去年三月發布有關香港賭博情況的調查,指四成多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曾經參與賭博活動,當中近四成早於十至十三歲時已經參與賭博,約三成更始於十歲之前;其中約三成多可能是問題或病態賭徒,較以前的調查相關比率輕微上升。而鄰近國家及地區,如澳門、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近年已將合法賭博年齡定為二十一歲,另有近七成受訪市民亦同意提高至二十一歲。

  聯盟又分析各戒賭服務中心約一萬一千個求助個案,發現近一半求助者在二十歲前已參與賭博活動,年輕求助者的人數不斷增加,促請社會要投放更多資源幫助他們戒賭。聯盟又認為賭博的嚴重程度及影響廣泛性大大高於買酒、買煙、看三級片等以十八歲為合法界線的行為,並參照個人合法結婚年齡及社署監護人監管年齡均為二十一歲,以請特區政府立法提高合法賭博年齡。

  會面期間,聯盟促請局方考慮公開諮詢全港市民對提高合法賭齡至二十一歲的意見;跟進二零零八年香港理工大學調查研究建議成立「中央賭博問題事務委員會」;要求香港賽馬會提交二十一歲以下客戶的統計資料;及戒賭團體和政府有關部門對問題賭博作定期交流會。「提高合法賭博年齡至二十一」大聯盟是由九間香港戒賭服務機構及兩間關注香港賭風團體組成,包括明光社、香港戒賭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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