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祭司在職場


2421 期(2011 年 1 月 16 日)
◎ 職場攞景 ◎ 鄭景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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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信仰強調「信徒皆祭司」。《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十九至二十節,記載耶穌吩咐門徒:「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基督徒也就是要根據這個大使命,依照上帝的呼召在職場上服侍。

  昔日的職場結構簡單,所謂七十二行是也。年輕人進入社會工作,多是透過師徒制。作為師父,基本上是在特定行業內有數以十年計的工作經驗,收徒弟既是要找工作的助手,亦是讓自己的手藝與經驗心得,有所傳承。師父既是老師,也扮演父親的角色,帶領徒弟在工作崗位上,邊做、邊教、邊學,是典型的言傳身教。當然,有幸跟隨好的師父,除了能夠獲得珍貴的行業知識,行事做人亦有所得益。反之,若然不幸遇人不淑「學壞師」,後果可以是前途盡毀。

  今天的社會較昔日複雜得多,職場上對從業人員的要求日高,行業分工愈來愈細碎,昔日職場師父的角色亦一去不返。今天的年輕人進入職場,幸運的還有機會接受公司安排的入職培訓,大部分人則只能靠自己摸索。在商業競爭日益嚴峻、人際關係日趨緊張的工作環境下,不少年輕人與資深的工作人員,都會感到壓力揮之不去,甚至對做人做事的是非原則也感到模糊。

  正是因這個現實境況,今天的基督徒更需要積極發揮職場祭司的功能。不管是在同一公司裡的同事,或是同一行業的同行友好,大家既有共同的關注,自然較容易溝通。平時做好自己本分,作個好見證,在別人有困難的時候幫上一把,在適當的時機分享福音信息,這些都不是難辦的事。

  可惜,職場上不少基督徒卻往往選擇隱藏自己的信仰。這是不應該的,除非是因為對自己平時的行事待人沒有信心。如果是這樣,便應好好反省改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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