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過三次的話


2368 期(2010 年 1 月 10 日)
◎ 靈修果園 ◎ 陳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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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擁有父母心腸的上帝,對祂的子民,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教導。很常是講了又講,勸了又勸,提醒又提醒,為的是要祂的子民明白並遵行祂的話。為人父母的,也常常對孩子有各種的要求。但大部分的父母畢竟在養兒育女上都有不足和差錯的地方。於是乎雖然也會對孩子有重復的命令和吩咐,但卻容易流於嘮嘮叨叨,效果不甚顯著,有時還會吵架起來。

  上帝對以色列人的要求很清楚,常藉著眾先知的教導,提醒百姓。申命記二十四章十九至二十節告訴我們一個很簡單但卻不容易遵守的誡命,就是要故意留一點給有需要的人。就是那些雖然本來應該屬於我的,寧願自己少拿一點,也要留下一些給人。

  這個信息共重復了三次,每次用一個不同的例子,而這些例子都是當時社會非常貼身的事,但所帶出來的內容都是一樣的。

  第一個實例是在田間收割莊稼的時候,不可以把田裡的全都收割乾凈,要留下一些給後來跟著來或等候的人。

  第二個情形是打橄欖樹枝採橄欖的時候,不可再回頭打第二次,要留下來給寄居的、孤兒和寡婦。

  第三個情形是採葡萄的時候,也是一樣的,採漏的或剩下的不可以再來「second round」,要把餘下的留給寄居的、孤兒和寡婦。

  為甚麼要這樣做?因為以色列人曾經在埃及當過寄居的,他們能體會作客的、被邊緣化的可憐。

  假如一個信息,講了三次,你說重要不重要呢?當然是重要啦!而且上帝的話必定成就。且看上帝應許給聽他話又行出來的人如何的應許?經上說:「好使耶和華你的上帝,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簡單來說,分一點給有需要的人,自己不會受虧損,反而有更多的回報。

  賙濟窮人,每個社會都歡迎,更是體貼天父心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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