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神論者的獨白


2296 期(2008 年 8 月 24 日)
◎ 與大師對話 ◎ 許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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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唯一的教誨是甚麼呢?—就是沒有誰賦予一個人他的特質:不是上帝、不是社會、不是他的父母或先祖、不是他自己(—這裡所否定的最後一個胡扯的說法,是康德提出的『可理解的自由』,或許在他以前柏拉圖也曾經提過),沒有人需要為了存在的事實、或者他之所以是一個怎樣的人、或他所身處的際遇和環境而負責。他本性的命定性(fatality),斷不能跟所有已經發生或將會發生的一切的命定性分開。他不是一種特殊設計、一個意志、一個意向的產物;他不是企圖達至一個『人的理想』或一個『幸福的理想』或一個『道德的理想』的理由—為了這個或那個目的而交出自己的本性是不可想像的。我們發明了『目的』這個概念:在現實中目的是欠奉的......個別是必然的,個別是一種命運,個別歸屬於整體,個別是在整體之中—在一切存在的事物裡,沒有甚麼可以判斷、量度、比較、諉過於我們,因為那就等同於判斷、量度、諉過於整體… 可是沒有任何事物是獨立於整體而存在的!─ 沒有人再需要為甚麼負責,所表彰的實況不能被追溯至一個本因(causa prima),而世界作為一個整體並不在感官知覺或『精神』的意義上,僅僅這個事實本身就是一大釋放—唯獨這個事實使人反璞歸真......迄今『上帝』的概念是存在最大的反調......我們否定上帝;藉著否定上帝,我們否定責任:唯有如此我們才能贖回世界。—」— Friedrich, Nietzsche, “Twilight of the Idols”, The Four Great Errors 8 

  倘若讓教會來個「公投」,尼采大概是近代基督教最大的思想敵人。而這種深痛恨絕的情緒,叫我們聽不進他任何的說話,更遑論加以思考和反省。可是如果尼采是近代公認最有影響力的哲學家之一,模塑著近代的存在論述和價值思考,那麼僅僅當他不存在也就不利於教會面對時代的挑戰了。

  在這裡,他提出了一個最根本的命題,也就是作為一個無神論者「唯一的教誨」:「沒有誰賦予一個人他的特質」;其具體的引申,就是「沒有人需要為了存在的事實、或者他之所以是一個怎樣的人、或他所身處的際遇和環境而負責。」他的意思是:人既然被拋進一個這樣的世界,而他本身亦是「被命定」的,那麼要他為這個不是他能夠決定的存在處境負責又怎麼公道?沙特的「存在先於本質」,大概亦是從尼采得到靈感。

  尼采對於人作為「一種特殊設計」感到抗拒,是因為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就必須「為了這個或那個目的而交出自己的本性」,以達至一個「人的理想」,或一個「幸福的理想」,或一個「道德的理想」。而他認為,這種「設計論」的困難,乃在於人必須扭曲自己的「本性」,去遷就或符合某個預先設定的期望或理想。

  尼采企圖從「命定性」的角度去理解人的本性:「個別是必然的,個別是一種命運,個別歸屬於整體,個別是在整體之中」。簡單來說,上帝既創造了一個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人性的大環境,就沒有理由向人提出另一套的要求。因此「迄今『上帝』的概念是存在最大的反調」,我們必須「藉著否定上帝」去否定責任,去取得人性的釋放。「唯有如此我們才能贖回世界」。

  在這個背景之下,「沒有人再需要為甚麼負責」就變得可以理解:一切不都是必然的嗎?畢竟「沒有任何事物是獨立於整體而存在的!」換句話說,一切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這再次叫我記起魯益師(C. S. Lewis)曾經打過的比喻:一條魚不會察覺到水是「濕」的,因為水根本就是它生活的自然環境。如果人僅僅是存在整體的一個部分,而這個整體又是他唯一的可能,那麼他在世界就確實應該是「如魚得水」了。事實上他也根本上不可能察覺到其他的可能性—包括感官知覺與精神意義。可是這樣的話,尼采所大力討伐的又是甚麼呢?那不是一個在邏輯上不可能的差異嗎?而將尼采放在這個整體之上去對這個整體作出判斷的,又是甚麼呢?

  五百年前,尼采的先輩馬丁路德不忿於信仰的愚昧,而將矛頭直指教會的腐敗,最後掀起宗教改革運動;四百年後,尼采不能容忍宗教對人性的困鎖和壓制,索性起來革上帝的命。只是沒有了上帝,似乎卻仍然無法挽救人脫離他們的愚昧。更重要的是,打倒了上帝,我們又可以再向誰投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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