烙印


2255 期(2007 年 11 月 11 日)
◎ 羊圈守望 ◎ 李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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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圈主人:

早年少不更事,隨著朋友去紋身。現在受洗加入教會,牧師很多時會邀請我一起作見證。他每一次都叫我要穿著整齊,但到台上又會叫我脫下上衣,露出肩臂的紋身。我不知道這樣作見證是否可以幫助人,但整個過程令我非常尷尬,我是否要繼續這樣去作見證?

阿忠 上

阿忠讀者平安:

  讀來信,倒令我有點希奇,你的牧師好幾次在他講道期間,邀你一同與會,又要你赤著上身,露出你那斑駁的紋身。這像示眾式的呈現在千百人前,不知道他希望達到甚麼效果,竟然連番麻煩你,不只你自己感到尷尬,我也大惑不解,為甚麼偏偏選中你?

  你是少不更事,隨友輩去紋身,受了友儕的慫恿,也由於好奇,一次錯誤的選擇,留下來的是多年來自己撇不下的包袱。從你以「少不更事」這幾個字中,知道你的掙扎,如今又叫人一而再的揭瘡疤,真教你難過。除非你甘心樂意,又藉著這有特別的、美好的見證,那是例外。

  在這裡說出兩件事實:一是三十多年前眾所知的。那個時代痲瘋病剛研究到治療之方,已不再是絕症。記得那時喜靈洲是設立痲瘋院的,還有一家「主肯堂」傳主救恩的所在,有些病患者信了主治好了離院,主肯堂的同工就介紹他們到市區教會參加崇拜。他們也一同到教會聚會,彼此同坐在一行,(要知道痲瘋病人慣常不與別人接近的。)會中那位牧師就指著他們這麼說:「誰說痲瘋不能醫治的,請看看這幾位朋友!」還要求他們站起來作個見證。結果呢,再也不見他們來了。

  另外一次是我自己親自經歷的,自己應邀做講員,那天是引用約翰福音九章一至十二節,講題是「西羅亞池的神蹟」,是一個生來瞎眼的得醫治。我不知道座中有兩位失明的人,當我講到瞎子的情況,大家都知道,連跟隨主的門徒也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自己只是依書直說,卻不料傷了那兩位弟兄的心,自己心裡著實不好受。

  為主作見證,作真實的見證是對的,但得由他自己願意,阿忠,除非你願意,否則大可以拒絕的。本來紋身是不很對,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應該毀傷。但世風使然,既成事實也不要太負疚,今日阿忠已非昔日阿忠,忠哥勉諸。

李仰安 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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