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與對話


2228 期(2007 年 5 月 6 日)
◎ 情理互動 ◎ 許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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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種無法抑制的衝動讓我忍不住要提出一條無償的忠告。這就是:儘可能地少讀而不是多讀。人生最困難的事就是學會只做確實對一個人的幸福有利的事,真正重要的事。」

  ─ 亨利米勒,《我一生中的書》

  當我說「寫作與講道有時跟學術研究可以有很大的差異」的時候,我對「學術」並沒有絲毫輕貶之意。我只不過是對孟賢兄提出應以學術態度去「平衡」寫作或講道的「主觀性」這觀點略作回應而已。我的意思是,雖然教會確實很多時失諸濫情而寡理,但激情或熱切的態度未必就會弄出個希特拉或毛澤東來。試問我們又怎樣去「平衡」耶利米的悲情或施洗約翰的焦情?

  當然,在現實中這兩者是鮮有非此即彼的。但純粹從寫作及講道這兩項活動去判斷,是否出於作者/講者的肺腑之言就特別顯得關鍵,而事實上孟賢兄提到的箴言和傳道書都正正有此「個人」的特質,而不在於它們的「學術性」。特別在教會牧養的前提下,四平八穩的作業式講章或許至少不會出錯,卻鮮能引起讀者/聽者的共鳴。如此而已。

  關於作家和學者的關係,我當然十分同意孟賢兄引用王蒙的觀點:作家誠然不一定是學者,但是大作家通常都是非常有學問的人。但另一方面,不少在學歷上非常可觀的人,說起話來卻可以非常悶蛋!相信這並不難在我們的經驗中找到印證。不過無論如何,倘若我們仍然在這話題上繼續糾纏,那就實在是太囉唆了。

  這次討論讓我想到現實世界的雙面性,並由之而顯露出理性辯論的虛妄。我的意思是,每一個命題都必然產生一個對等份量的相對命題:主觀抑或客觀、感性抑或理性、「針對性」抑或「普遍性」、動之以情抑或說之以理,或此或彼,主要其實在乎當時的實際情境。將概念抽離作客觀分析,結果就只會將它變成一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局面,或甚麼應該「情理兼備」或「兼容並蓄」等抽象而空泛的「雙贏」結論!

  就以這幾次的討論為例,我最初分享到「個人」在溝通表達中的重要性,而孟賢兄以學術工作的「客觀性」去平衡我的觀點,或許只是為了方便繼續討論下去。但虛妄的是在這刻意客觀的討論背後,我們大概仍會各自堅持自己原有的觀點,並不認為對方明白自己真正的用意,自然亦無法在討論中產生真正的對話!

   這正是我前兩個月在香港基督徒學生福音團契主辦「真理愈辯越愈?」的聚會中,指出辯論或許是一個不錯的訓練思考的工具,卻未必是一個達至真理的有效途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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